一、基本情况
2002年,厦门市政府同意将位于湖里区高崎中埔片区的部分用地划拨出让给高殿社区,以解决该社区上岸渔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高殿社区拟在此划拨用地上建设“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并按程序办理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项目批准用地面积13239.26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437.68平方米。2006年12月,高殿社区向市国土房产局申办用地批文及红线图,2007年8月10日市国土房产局下发《关于预缴征地补偿费用的通知》,提出项目须报省政府审批,需将预计征地补偿费用233.766万元的50%上缴市国土房产局专户。高殿社区于2007年8月21日按照要求缴交116.883万元。在省政府核批农转用手续后,该项目的用地手续由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后报至原市政府办公厅三处,但至今未予审批。
二、存在问题
湖里区“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自2006年开始办理用地手续,于2007年办理省政府核批“农转用”手续后,滞留于市政府某部门,至今未获审批,项目用地闲置至今,高崎村民多次到市政府群体性上访,并严重影响原福厦铁路、公铁大桥被征地村民的返迁工作。
为解决该项目用地审批问题,2014年8月12日,湖里区政府向厦门市政府报送《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尽快解决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手续审批的请示》(厦湖府[2014]81号),请市政府延续原规划选址,协调解决“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批文及红线图审批问题。目前,市政府尚未批复。
2014年11月15日,高崎村民林保健等人再次到市政府信访,向刘可清市长反映上述用地审批问题。湖里区政府经再次与市国土房产局、市政府办公厅一处联系,仍无法确定“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手续滞留在何处。
三、建议
建议市国土房产局、市政府办公厅加强配合,尽快查明“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手续滞留何处并完成审批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失地失海村民的生活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