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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2016-04-20 1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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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厦门市文化产业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重视下,目前,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已步入快车道,进入了一个加快发展的时期,表现在:文化产业的投资和文化资源的开发热潮持续升温;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发展;产业集群化的趋势也日趋明显以及以征服为主导的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基本形成。去年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大幅增长,约占全市GDP的5%,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持续推进项目带动、动漫工程等五大工程;积极发展四大文化产业,厦门成为国家级的动漫产业基地,已建成多个国家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十几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了海峡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重要平台。

  二、当前厦门市文化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文化产业的总量还有待于提升。虽然我市的文化资源比较丰富,特色也比较明显,但文化产业的规模比较小,实力还不是很强,特别是一些高品质、高品位,适合市民要求的供给这方面的文化产业集中度也不是很高,还缺乏一些知名的骨干品牌。“小、弱、散、缺”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岛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差距。岛内的文化消费要远远高于岛外农村居民消费。据了解目前城市的居民文化消费是农村居民消费的8.3倍,在总消费群体中,文化娱乐的消费还是比较低的。思明、湖里区相对文化产业集中度比较高,在岛外的区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科技和现代信息的技术的应用还不够。

  三是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整个的融资渠道还不够畅通,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的导向型和示范性还不够强,还不能有效地吸引一些市场和资金向我们文化产业来转移,也影响了我们新兴产业进一步的拓展。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还不够强。

  四是翔安、湖里等个别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参公待遇政策文件尚未得到落实。挫伤了干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文化产业、文化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进程。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要建立结构比较合理、特色鲜明、政策体系比较健全、效益逐步显现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

  二是要形成演艺业、报刊服务、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等主导文化产业群。实现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保持两位数增长,占GDP比重达8%以上,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三是应尽快落实2013年8月6日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闽人发(2013)77号文件关于“三、闽委办(2010)72号文件明确参公的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的政策规定: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原则上可参考机关同类人员的标准进行测算。以彰显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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