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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2016-04-20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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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城市发展越来越依靠人口素质、科技进步和人才优势,而这些最终取决于教育发展水平。近年来,随着厦门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来到厦门工作和生活,为厦门经济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但由于现有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已经达到饱和状态,目前来厦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已上升为社会问题,急需一批办学品质良好的中高端民办学校补充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

  2004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04〕136号),明确“制定相应的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创办民办学校的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创办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从2004—2005学年起不再批办纯民办小学,以促进民办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但该《实施意见》出台后,未制定具体的审批标准和申办流程,致使有创办民办学校意向的企业和个人在申办过程中需自行联系消防、建设、卫生、教育、民政、规划等相关部门,申办过程困难重重;相关审批部门也没有具体的审批标准可以操作,影响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目前,厦门大部分民办学校处于低端运营或停滞不前状态。

  建议:

  为解决来厦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申办民办初中学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议市教育局联合消防、建设、卫生、教育、民政、规划等部门,以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为原则,加强调研,尽快出台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审批标准和申办流程,采取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学等形式,支持民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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