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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子宫颈癌检查项目纳入医疗保障目录范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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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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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宫颈癌是一种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据世界范围统计,每年估计有46.6万子宫颈癌新发病例,亚洲23.5万例,中国估计有近10万新发病例,约占世界新发病例总数的1/5,每年约有3万名妇女死于子宫颈癌。根据医学理论和实践,宫颈癌是唯一病因明确、唯一有望早诊断、早治愈、唯一有望消灭的癌症。感染HPV后,大约需要经过8至10年才发展成为子宫颈癌。这就为子宫颈癌的早期诊断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和可能,在感染HPV后发展成子宫颈癌之前期间的任何一次检查都可以把宫颈癌扼杀在初期而使患者完全治愈。现有医学技术上的HPV基因检测+液基细胞学筛查检测即可尽早发现子宫癌并进行早期诊治,从而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死亡率,挽救大量患病妇女的生命及家庭幸福,具有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厦门现有常住人口约400余万,宫颈癌筛查的适龄妇女约为110万,但接受该项筛查的人数非常之少。究其原因:1、HPV+液基细胞学检测是近年来发展的新技术,进口的设备及试剂价格较贵导致收费价格过高,做一个HPV检测+液基细胞学检查,医院收费高达每次500元-600元。且医保部门尚未组织专家论证是否将宫颈癌筛查列入医保范围,普通家庭难以完全自费承担;2、此类检测技术集中在各大综合医院,检测点分布范围不广泛,给受检测人员造成不便;3、宣传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的了解程度不够。

  随着近几年来HPV+液基细胞学检测的国产设备及试剂技术基本成熟,其成本只有进口的一半左右,以国产设备及试剂的HPV+液基细胞学进行检查时收费可降低一半。以厦门为例,厦门预计110万筛查对象,绝大多数为正常人群,只需每三年筛查一次。按每人次收费标准250元计算,即使全部筛查对象接受筛查,平均每年的医保支出约为9160万元。但按目前的发病率统计,每年可以筛查出约300例癌前病变,300例癌前病变如果发展成癌症,每例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医保支出也要超过6000万元。因此,将筛查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所需的费用虽然会高出治疗癌症所需的费用,但后果却有天壤之别:HPV+液基细胞学检测筛查可以将300多例癌症治愈,挽救300多个生命和300多个家庭的幸福,但癌症后期治疗充其量只能延缓短暂的生命,二者价值立即可见高低。

  鉴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论证,将HPV检测+液基细胞学检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农村医疗保障目录体系,HPV检测+液基细胞学以国产设备和试剂为准,由医保实际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的检测费用,减轻受检测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的卫生院配套相应的HPV检测+液基细胞学检测设备、试剂、卫技人员,没有条件检测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大医院建立相互转诊关系,由大医院承接具体的检测工作;

  三、由基层计生部门在对妇女进行例行查环查孕时明确告知拟进行检测标本的取样,在征得其同意后将标本送至指定宫颈癌筛查实验室;

  四、妇联、居委会、计生部门、医院等有关单位以多种形式对子宫颈癌的危害、HPV检测+液基细胞学筛查进行宣传,以便更多适龄妇女认识和接受;

  五、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立所有接受筛查妇女的个人档案,并长期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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