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我市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年,从历年选举的经验来看,村委会选举应在村民小组长选举之前举行,这样做有以下几点好处:1.新选举产生的村委会班子能较好地掌控全局,使小组长选举能够平稳开展,避免因小组选举产生的一系列反作用影响到村委会选举;2.将村委会选举安排在小组长选举之前,能有效地开展村民小组各项工作,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才更能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协力合作的作用,保障征地拆迁这一难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建议在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村委会换届选举应安排在村民小组长选举之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