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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厦门智库”网络信息平台,促进智力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厦门创新发展的建议

 
来源:
      
2016-04-20 1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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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据:

  201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智库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智库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要求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智库”建设,在组建我市新型智库的同时,可适时推动我市“智库”网络信息平台,将传统的“智库”服务工作与新兴互联网技术想结合,用好互联网思维,采用新的技术和办法, 借鉴“O2O”模式,最大限度的实现智库资源的共建与共享,切实落实“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扩大我市智库的作用。

  建议:

  “厦门智库”网络信息平台,可由2部分组成:封闭式内部工作平台与对外公开交流平台。

  封闭式(内网)工作平台。

  为“智库”成员和各单位用户提供服务,不对外开放。

  1、明确网络平台为市级智库唯一平台,不再建设区级智库平台,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的要求,同时避免区级重复投入的问题。

  2、整合各单位、行业现有智库资源到平台,并做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内部工作平台安全运转。落实“有关部门分工责任”的要求。

  3、采取类似“寻医问诊”式的界面,相关部门将需要“厦门智库”解决的问题发给相关专家和人员,协商确定完成时间、效果等要素,并形成正式项目在平台备案。

  4、确定的正式项目由智库成员与需求单位共同检查实施,平台负责抽检。

  5、各智库成员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工作交流和项目完善等,视情况召开视频会议。

  对外(外网)公开交流平台。

  为外界了解“厦门智库”工作提供相关资讯,促进资源共享和公共交流。

  1、登陆“厦门智库”网络信息平台首页,浏览相关新闻及部分依法公开的资料和咨询课题的进度等。

  2、以“厦门智库”网络信息平台,落实“意见”中的“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落实“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附件一:“厦门智库”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附件二:“厦门智库”网络平台简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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