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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厦门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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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1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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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据:以海沧新阳街道为例,工业区企业多,众多企业职工租住在附近村居,新老厦门人混居,常住人口1.5万,流动人口15.6万,流动人口是常住人口十倍多,涉及企业职工与企业、本地居民的工伤、劳资、邻里等各类矛盾纠纷凸显。另据有关部门统计:涉及劳资、工伤及刑事案件中贫穷弱势的新厦门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比例较低,主要存在三方面原因,即对告知力度不够,转交申请不够,批准不够。 因此建立外来人口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旨在维护外来人口合法权益,使外来务工人员不出街道便能享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实惠与便利,也是树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理念,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通过基层援助工作体系的建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

  建议:

  一、在街(镇)设立法律援助站,不定期组织法律专业人士,接受面向外来人口开展法律咨询、接受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初步审查,简化程序,为其代拟法律文书、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代理,将申请材料送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同时还能有效地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解答群众的有关法律疑难问题,以及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扩大对流动人口等经济贫弱人群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提高辩护率,建议成立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机构,培养职业化的法律援助刑辩律师,让刑事诉讼中的贫弱新厦门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使其在经历了刑事诉讼程序后,有效化解对社会的对立情绪。

  三、参照新阳街道在工业区建立一个由企业和村居联合组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企业法务人才、村居调解骨干、台胞热心人士等广泛主体加入,搭建新老厦门人共同认可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服务,加强村(社)企沟通融合,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快速化解。

  四、对于缓刑犯改造的新厦门人,可根据申请,允许其到暂住地(或工作地)的街道司法所接受矫正。在加强对外来人员犯罪的社区矫正工作同时,更应加强对外来人员心理、思想道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工作技能和生存能力,积极使他们融入“第二故乡”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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