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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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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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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事关重大,始终是我们治国安邦面临的头号任务。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等问题,提出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农村“谁来种地”问题,也是发展现代农业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因此,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养,造就一支素质精良的职业农民大军,促进我市农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现代农业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近年来,我市在发展都市型农业,培养新型农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有不足之处:1、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从种植规模上,散户多,规模化的少;从年龄层次来看,老人多,年轻人少,承包户年龄结构明显偏于老化;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随着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不断推进,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造成农业从业人员逐年递减,农村留守劳动力素质偏低,现代农业发展面临农户兼业化、劳动者素质低、劳动年龄偏大和现代农业人才缺乏等方面的限制。

  2、农业生产中外来从业人员居多。本地农民对农业及农业技术缺乏钻研的热情,高价值经济作物没有人会种,大众作物又种不好,以同安为例,现在高收益的草莓种植基本上都是外来农民以浙江的为主进行种植,其它农产品的生产也有同样的趋势,出现外来农民争承包农地的局面,直接导致耕地租金从10年的每亩500元/年到今年的每亩约2000元/年,严重影响到本地种植大户的生产成本。

  3、职业农民培训未形成高效模式。自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来,培训力度和经费投入较之前有很大提升。但是职业农民培训面广量大,远远不能满足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需求,重任务、轻实效的现象普遍存在,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大部分务农者受系统教育的程度偏低,职业素质及专业水平不高,造成农业从业人员总体素质无法提高,加上本地农民生活比较安逸,缺乏接受专业培训和创业的激情和能力。

  二、主要建议

  1、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制度。在《厦门市农业局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有提到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定《厦门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该政策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注重政策引导,加强指导服务,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

  2、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体系。政策扶持是推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基本动力,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的根本保障。建立专项资金,并列入市财政预算。特别是对本地户籍返乡创业的农业类大学毕业生进行创业扶持补贴。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补助生产用房的搭建费用,可按承包面积搭建简易的生产用房,用于贮存农业生产资料。同时还可以制定成长激励政策,拓展成长空间。例如对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农业类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并从事农业生产三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可提供专门岗位考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建立在新型职业农民中招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使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进入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对在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职业农民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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