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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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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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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岛外工业园区的兴起,我市新建道路里程不断增长,近年来仅同安区就新增工业园区道路(含周边道路)近200公里,道路交通越来越便捷,但是目前由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这些新建道路的日常管理严重滞后,以同安区为例,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新建道路管理维护权责不明。按照惯例,道路的指示牌、交通标志及标线等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均由路权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如324国道、206省道等主干道的交通安全设施由区公路分局负责维护,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由区交通局负责维护,城区道路由区建设局负责维护,但新建的工业园区道路(即同安工业集中区、轻工食品园区、环东海域片区等道路)因建成后,因尚未明确维护管理单位,目前基本由建设单位、管委会或市政等机构代管,由于缺乏专业管理加上缺乏相应的维护资金,导致这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长期处于缺管、甚至失管状态。

  二是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如同安工业集中区内的同盛路、集安路以及同安湾大桥、滨海西大道等路段交通标线已模糊不清,多年未进行施画,有的道路交通指示牌设置不规范,存在指示错误等问题;环东海域片区有6座红绿灯因设置不符合国家规范,加上维护滞后造成故障频频;再如白云大道路面破损严重、却维护滞后,加上路灯长期未亮、交通标线模糊,甚至有的工业园区内道路未施画标线、未设置交通标志等基本通车硬件,却已经通车使用等等现象十分突出,造成这些道路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新建道路交通事故处于高发状态。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人流、车流和物流与日俱增,加上新建道路配套安全设施管理不到位,工业园区的交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据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同安区新建的工业园区周边道路实际发生死亡事故29起,造成32人死亡,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因此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刻不容缓。

  为有效解决当前我市新建工业园区道路存在的交通问题,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进程,特此建议如下:

  (一)统一规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除了公路、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管养所属的道路外,建议市政府明确建成区道路(指市政道路以及新建的工业园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统一由市交警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各相关建设或权属单位应尽快进行整改和移交,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因道路设施缺陷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落实相应保障机制。鉴于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如同安工业集中内既有同安园,又有湖里园、思明园等),以及区财政财力的不足,建议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保障机制,按照道路增长实际需求,由市财政配套增加相应的保障经费,确保道路标志标线、红绿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有效管理,打造更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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