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明确主管部门规范农业用电设施问题的建议

 
来源:
      
2016-04-20 14:5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79299

  市委、市政府历来对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维护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十分重视。根据农民群众关于农业生产用电设施普遍存在的乱拉乱接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政府牵头整治规范的呼声,本人曾先后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会一、二、三次会议上连续三次提出规范农业用电设施问题的建议,得到市人大会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将历次建议交由市农业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处理。但是由于没有明确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导致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时至今日,群众关心的农业用电设施规范问题依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对此深感忧虑。特建议市政府明确主管部门牵头,尽快解决农业用电设施规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富美乡村建设。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