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加快厦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2016-04-20 15:0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79316

  按照国际上通常惯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0%,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厦门市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高龄和空巢老年人不断增多。专家预测,厦门的老龄化高峰将在2030-2050年间出现,届时每3人中将有1位老人。而且家庭结构变小,空巢老人增多,养老成本上升,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出现 “421”结构(4个老年人,1对夫妇和1个小孩)甚至还有8421四世同堂家庭,养老问题日趋严峻。养老问题解决不好,小则不利家庭安定,大则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虽然厦门老年人口比例增高,但是养老事业相对滞后。据统计,目前,厦门市共有养老机构养老床位百分比约为2.5%,远远低于西方国家8%-10%的比例。建议:厦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养老事业建设,解决养老问题,政府要认真规划,根据厦门现有的人口以及老年人口数量在合适的地点进行规划,把它们预留下来,分期、分批建设好,作为养老场所使用;社区养老服务已成为社会养老的新载体。目前厦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薄弱,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还没有像卫生和文体设施那样,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服务设施的不足,直接导致公共服务资源的紧缺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养老服务项目不能深入实施。厦门可以借鉴新加坡乐龄公寓模式,以10万人街道为一管理单元,每个街道建一个乐龄公寓,用地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床位约500张,理想是可将厦门市养老床位数比例提高至8%,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应该可超过6%;同时还要考虑养老院与学校等其它场所不一样,老年人大多体弱多病,在医疗设施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强。目前厦门有些民营的养老院建好后,在机构管理、设施配套等方面还是很不理想,无论在收费、设施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规范,养老机构也急需规范化的管理。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