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岛内湖里区村改居早已经过了五年过渡期至今已经12个年头,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村改居的相关配套措施及优惠政策承诺村改居后市政配套设施要逐年加大投入并逐年解决。可是至今大部分很多村改居社区的主要公共道路的路灯也一直得不到市政府经费投资和日常维护费支持,个别有安装路灯的村改居社区也都是靠原有村财政在支付费用。如:高殿社区的路灯建设,只有市政路灯所在2007年投资改造了寨上第二小组的小部分路灯,全社区大多数的主要公共道路至今没有路灯,如高崎片、殿前片、寨上长浩路段,给群众夜间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更带来治安隐患。现有一些残破的路灯是上世纪90年代由原来村委会用集体资金安装,由于时间长久,缺乏维护经费,大多数都已无法使用,且每年的电费都是由集体承担。而现村改居五年过渡期已满,按照相关政策也应逐步由市政部门一同纳入市政预算,不应再由村集体负担。相比岛外现在农村到处一片通明,主干道和路灯都是由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而岛内农村反而不如岛外,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因此,呼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尽快将村改居社区的主要公共道路的路灯安装和电费确实逐步纳入市政预算计划,不能停步不前。确实落实城乡一体化政策,为村改居群众办一件好事,以取信为民,真正体现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