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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翔安区应急生活垃圾堆放场迁离的建议

 
来源:
      
2016-04-20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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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翔安区应急生活垃圾堆放场位于翔安区马巷镇朱坑村,该项目建于2006年,次年投入使用。该项目系利用原有废弃采石场,在原来自发形成的垃圾堆放场改造成的。该应急垃圾堆放场立项时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也已立项,是作为东部固废建成前的应急使用,项目设计使用寿命仅为两年,计划在两年后废除,所有垃圾移至建成后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永久填埋。东部固废中心建成后,该应急垃圾堆放场未按计划废除和迁离,垃圾填满,缺乏管理,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生活。村民反映强烈,有关部门才采取简单封场的临时之举。但简单封场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现况如下:

  (1)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生态。该项目作为应急使用,未严格按照永久垃圾填埋场的技术规范设计,特别是防渗不规范,渗滤液未收集处理。渗滤液部分渗入土壤,部分排到水沟、水塘,下雨天顺雨水流入九溪流域,渗滤液中大量有毒物质污染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经常有恶臭,蚊蝇大量滋生,生态严重破坏;

  (2)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健康。翔安区应急生活垃圾堆放场污水、污气已经给周边村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村民坚信近年来村里快速增长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尿毒症)跟翔安区应急生活垃圾堆放场有直接关系,部分村民酝酿采取较为激烈的方式抗争;

  (3)旁边(海翔大道旁边)成为垃圾临时堆放、周转的地方。大量垃圾堆在路边,严重影响景观,刮风时垃圾漫天飞舞,下雨时污水横流。

  建 议:

  1、有关部门到该应急生活垃圾堆放场实地调查,拟定解决方案;

  2、若就地无法处理,应该按照立项时的承诺,立即将该应急生活垃圾堆放的拉圾全部清理运往东部废固垃圾处理中心作无害化处理,取信于民,回应村民的诉求。

  3、以此例为戒,制定相关规定,采取监督措施,严禁在居民生活区和重点升态保护区内建设垃圾堆放场或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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