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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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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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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呈现老龄化比例大,老龄化势头猛、高龄老人比例高、照料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等特点。截至2013年底,厦门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26.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63%。80周岁以上4.08万人,90-99周岁3872人,百岁以上120人。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的问题,也是政府未来需要引起十分重视和着重解决的大问题。

  目前,全市市、区两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所,床位2124张,已在经营的4家。除市社会福利中心外,其余的采取公建民办的方式。虽然现在各区的社会福利中心有的已经建成,有的正在规划或建设,但其定位首先重点保障“三无”“五保”等老人,解决部分社会养老问题,对满足全市老人的养老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民办养老院适应市场需求而产生,但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及运行中却遇到诸多问题和困难:如资金实力有限、租用房屋不敢投入太多、场地设施简陋、配套不全、服务标准和水平不高、农村养老人员生活水平低不敢进入,而使养老院“吃不饱”难于赢利和坚持等等。

  如开设在同安的康福托老院,自2009年上半年开办,现有60多张床,住有老人40多名,全托收费2100元(需要给以喂食的),半托收费1900元。托老院有管理员、护理员8人,护理员工资两千多元,目前托老院还不能实现赢利,设施条件管理不能得到提升。

  目前在同安农村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4000元都难以请到护理人员,但托老院2000左右的收费价格,却有许多家庭承担不了。一方面是养老机构的收费价格难于维持运行,一方面是这样的价格群众无法承受,民办养老机构处在困境中生存。在政府短期内难于完全解决公办养老问题的情况下,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依靠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提供社会服务,是政府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因此建议:

  1、要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对民办托老院的进行扶持,按照床位给以相应的固定性补贴,对办院优秀者,参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办法,给予资金奖励;

  2、要加强对民办托老院管理员、护理员免费培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护理质量;

  3、要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从收费价格、服务标准、服务意识、职业水平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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