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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沿街单位开放厕所的建议

 
来源:
      
2016-04-21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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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赶上“内急”,又刚好在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如果你想在银行“如厕”,那是一种奢望,十有八九会被婉拒。我曾经在湖里的几家营业厅试过,除了湖里农行的保安带我进去外,其他几家要嘛直接说“没有”,要嘛回答“不对外”。我认为,“如厕难”不仅是外来人员的反映,长年生活在当地的市民也深刻体会到,公厕数量太少,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日常出行需求。按全国的标准,每2500-3000人就需建一座公厕,据我了解,厦门还没达到这一标准。为此,我建议政府要鼓励沿街单位向市民开放厕所。

  虽然按物权法来说,厕所属于单位财产,它有权力管理甚至限制这些厕所的使用,现在要求它们对社会开放,似乎有侵权之嫌。但我认为,这些单位做为“公共服务单位”,它们有义务也有责任提供社会服务、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并以此赢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尊重。肯德基、麦当劳等连锁店为什么能够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因之一是他们履行社会责任比较自觉,厕所毫无限制地对公众开放。为此,建议政府除增加公共厕所的密度外,还应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等内部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同时本着鼓励的原则,可以考虑对这些单位给予一些的社会声誉方面的回报,以表彰他们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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