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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法规定让家长走入幼儿园,参与幼儿教育的建议

 
来源:
      
2016-04-21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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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据: 幼儿的教育和身心健康不仅牵动着每位父母的心弦,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及城市的稳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由于近年来幼儿园频发的安全事件,(如强制给幼儿服用药物,食品不安全,教师殴打幼儿等问题)。

  建议:

  1规定每位幼儿家长每月走入幼儿园两日,成为志愿者。参与幼儿园的学习和活动 。

  2幼儿家长可参与烘培幼儿餐食,从而监督幼儿园的食品安全。

  3、幼儿家长参与打扫幼儿园,从而监督幼儿园的设施安全。

  4、幼儿家长参与课堂,杜绝教师殴打幼儿等伤害幼儿身心的行为。家长走入幼儿园,成为志愿者,参与子女学校生活,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很好的贯彻并成为一种义务。建议在厦门可以立法试点进行此举措。此举措的贯彻将有利于幼儿更好的适应校园生活,有利于缔造厦门的城市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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