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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餐饮安全生产管理及建立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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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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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餐饮安全事故;维护餐饮业的合法经营权益,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处理能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从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厦府【2014】333号)精神,依托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加强餐饮安全生产管理及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从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及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餐饮网点近3万个,从业人员数十万,2014年的餐饮业营业额达105.1亿元。近年来,政府对餐饮业安全给于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构建了餐饮安全保障的法制体系,管理机制不断地完善。但餐饮业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保障情况令人担忧。2013年至今,我市发生多起餐饮安全事故,餐饮经营过程中存在安生生产风险。 

  (一)加工过程中存在风险。个别餐饮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是在加工过程中不按照经营食品卫生要求,滥用生长激素及添加剂,违法使用劣质原材料和有毒有害添加剂加工、制造有毒食品,如:面粉掺增白剂和滑石粉,大米拌工业油,小米染黄颜料,在粉丝、白糖、腐竹等食品中加入吊白块,鲜菜残留剧毒农药,炸油条用地沟油,鸡肉激素超标,猪肉含有瘦肉精……。二是经营环境不符合经营食品卫生要求,采取临时搭盖、租用地下室、仓库等作为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脏、乱、差,鼠、虫害横行,使用不洁餐具、随意处置污染物,对食品造成严重污染。三是经营设备和设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规范使用生产设备,或使用不安全的老旧电气设备,致使食品经营场所频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我市2014年9月和12月分别发生2起餐饮店煤气爆炸致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流通环节存在风险。经营秩序不规范,如:餐饮外送业务,食品包装、运输等环节极易导致部分餐饮食品在流通环节从合格转变成不合格。 

  (三)销售和消费过程中过程中存在风险。个别餐饮单位缺管安全生产意识,管理水平较低,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时有发生中毒、爆炸、食品污染等安全生产事件,造成消费者、公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经营者防灾抗灾能力低。食品安全责任风险是指消费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但实际调查表明我国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低,仅为10%,离发达国家50%的投保率存在较大差距,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公众健康危害,一旦出现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事故,由于餐饮业防灾抗灾能力低,自行承担压力较大,有的企业面对灾后的巨大的人身伤亡给付和财产经济损失甚至无力赔偿,最终是政府买单。 

  上述主要风险,对消费者和其他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将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餐饮安全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引发了消费者对餐饮安全的不信任感和缺乏安全感现状。

  建议及措施

  将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相结合,构建餐饮安全产业链无缝监管保障体系,建议如下: 

  (一)通过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构建餐饮安全生产监控保障体系,有效调节、控制、改进餐饮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控制风险,提升全社会的餐饮安全管理水平。 

  (二)推行餐饮安全责任保险,完善配套机制。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厦门市餐饮安全监督检查和救助应急预案》、《厦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性保险的运行模式、机制、流程、职责分工、管理、技术规范等,完善食品安全责任监管和保险制度,强化和完善有效的餐饮安全监管保障体系。 

    2、大力宣传餐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餐饮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保险将餐饮安全生产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利用风险管控优势,协助企业加强防范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推广和开发有关餐饮安全生产保障险种,鼓励引导经营者根据企业风险,购买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火灾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物流责任险等保障型产品。 

  (三)加强餐饮企业防灾防损服务,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协助和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风险隐患,提供风险管理技术。 

  1、通过强化餐饮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普及餐饮安全知识和保险知识,组织餐饮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开展消防安全、防灾防损、风险管理等培训,指导制定火灾事故、燃气泄漏、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企业员工消防队,做好消防演练和风险排查。 

  2、强化餐饮安全检查力度,对餐饮经营企业的防火防爆设施、易燃易爆设施(灭火器、燃气报警器、高压防暴管线、煤气罐、煤气管道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和限令整改,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燃气防暴设施达到要求。 

  3、对有效降低风险的餐饮企业采取降低费率或提高保障水平的奖励措施,对于风险较高的餐饮企业,采取提高费率进行惩罚,通过惩罚机制促进减灾减损。 

    (四)设立餐饮安全责任保险预付基金,用于发生餐饮安全事故时向受害者先行补偿,确实保障企业和民众的利益。 

  (五)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开发餐饮安全风险的检测、控制、预警等管理技术,搭建餐饮安全监管、保险、风险管理、经营、消费、信息数据和分析的多功能网络信息平台,并与市政监管网络对接。 

    1、完善餐饮安全的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取缔无证、无照餐饮经营的行为。实现对餐饮安全产业链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2、完善餐饮安全信息体系和餐饮安全评估评价体系。保险业对餐饮企业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评级,督导企业肩负社会压力和社会责任,保证餐饮安全性。 

  我市中、小型餐饮店占多数,经营规模小,流动性大,但消费群体众多,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建议通过政府统一购买餐饮公共场所责任保险,引导企业购买其它保障性保险,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餐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餐饮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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