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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和规范涉企投资项目有关中介收费的建议

 
来源:
      
2016-04-21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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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据: 多年来,有关部门在实施涉企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过程,通过规章、红头文件规定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开展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报告审查、证明等前置服务较多,无形中给企业增加了成本。在厦门涉及企业设立收费主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介费、验资报告中介费、印章刻制费用过高等;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有前期评估(节能评估、稳定评估、环保评估中介费用)、规划集中收费(如建筑模型、日照分析规定在厦门规划院制作及收费)、测量集中收费(单体放样、+ -0验线、蓝(红)线测量、竣工验收测量规定统一由厦门市地籍地理中心收件收费、指定测量单位测量)、施工许可搭车收取劳保费、安全措施费、扶散基金等。

  建议:

  1、取消前置条件设定于法无据的服务收费政策,废止地方性红头文件收费。如取消稳定评估及其收费、取消1000吨标煤以下节能审查中介收费,允许有能力企业自行编制可行性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不再强调由中介机构编制。

  2、简政放权,全面放开具有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如规划垄断收费、测量垄断收费交由设计单位、测量单位按市场机制定价收费。政府主要通过监管手段和市场准入,规范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和进行违规处罚。

  3、建立涉企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搭车在公安审批印章中印章刻制一枚收费近500元、工商内档查询费、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查询以及土房局档案查询费用较高,应规范收费甚至取消收费。另评估报告中专家出席费要制定统一标准。

  4、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要求各中介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规范收费行为,为委托企业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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