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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市东部固废污染问题的建议

 
来源:
      
2016-04-21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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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部固废中心项目是我市唯一一个集生活垃圾分拣、堆肥、焚烧发电、卫生填埋、飞灰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目前东部固废配套建设进度缓慢,部分入驻企业出于成本考虑降低垃圾处理工艺标准,干湿垃圾未分类,再加上未能及时收集并转运到垃圾场,导致废气、尾水污染周边村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老旧垃圾车上路,垃圾运输过程“跑、冒、滴、漏”严重,夏日太阳的暴晒散发恶臭,造成沿线东寮、诗坂、桂林、新圩等周边的村道造成环境和卫生污染。东部固废中心周围村庄历年从4月份到10月份都会受到臭气影响,2014年7月以来,每月都有25天以上排放出刺鼻臭味,周边半径4公里范围内诗坂、东寮、桂林、新圩4个村(居)村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一、产生问题主要原因

    1、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责任部门对近期东部固废中心发生如此频率高、间隔短的污染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发生问题,才采取一些亡羊补牢的措施,没有防患于未然。东部固废中心平常也没有严格按规程操作,管理不到位,一些承诺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长此以往,很容易引发重大的群体事件。

    2、职责分工不明。在对东部固废中心及入驻企业的监管上,存在严重的责任主体缺失问题,每次发生东部固废中心污染事件时,各相关部门往往推诿扯皮,不敢承担责任,把问题和矛盾推给了翔安区和新圩镇政府。

    3、具体措施不到位。东部固废中心及入驻企业为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减少处理废气、污水的成本。例如,原本应采用焚烧处理的垃圾,为了降低成本,大多直接采用填埋处理。负责东部固废中心尾气处理的两家公司分别以40万和90万中标,但经测算废气处理的总成本大约在250万,无法盈利的局面最终导致在处理废气时偷工减料,一旦监管人员不在场,就没按标准处理废气,使臭气污染问题久拖不决。

    4、群众投诉无门。针对废气、尾水污染问题,先后有诗坂、东寮、新圩、桂林等村(居)的村民曾多次通过电话向相关责任部门、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收效甚微,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5、权责存在脱节。据东部固废中心内部人员反映,东部固废中心的人事权、钱权关系不顺,经常造成管人没人事权,管事没财权的尴尬,“有责无权”造成了相关工作推动上的被动。

    6、存在依赖思想。相关责任部门认为出事了有区、镇两级政府顶着,经常是群众反映强烈了才推动工作,平时疏于管理,并推卸应承担的责任。目前,新圩镇已为东部固废中心废气、尾水对周边村庄造成农作物损失累计垫付赔偿金额472万元。

  二、解决东部固废中心污染问题的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此前,市、区、镇多次开协调会,对相关责任部门明确提出了要求,但是发生问题后,往往是区、镇两级政府首当其冲,相关责任部门都没有主动靠前解决问题,出现了“想管的管不了,能管的拖、躲、推”的现象。建议:明确解决污染问题的责任主体,牵头负责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明确责任追究,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2、完善配套建设。建议市政园林局等相关部门能加快东部固废中心建设及配套工程建设,严格要求入驻企业按照环保标准改进处理技术和工艺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彻底杜绝废气、尾水污染。

    3、健全日常监测。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加强厂区日常管理,成立由环保、农林水利部门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组成的环境监测常驻机构,对厂区及周边环境实施不间断在线监控,定期对空气、水质及土壤进行抽检,对东部固废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4、建立协调机构。建议借鉴火炬园区的模式成立市、区、镇三级应急协调机构,建立由市政园林、公安、司法、环保、农林水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处理机制,当发生群体事件时,市政园林局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区政法委协助做好综治维稳预警,环保局和农林水利部门对空气、水质及土壤进行抽检并向群众公布检测结果,镇政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与群众沟通及善后处理工作。

    5、赔偿群众损失。建议由市政园林局牵头,环保、农林水利部门聘请权威机构定期不定期对东部固废中心及入驻企业排放污水和臭气进行检测,农林水利部门聘请权威第三方机构对受污情况进行定损,根据检测结果和定损情况,由市政园林局、东部固废中心及相关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农林水利部门及村民代表共同协商补偿标准,由造成损害的相关业主对受损群众进行赔偿。

    6、改善基础民生。建议市、区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合理安排区内企业税源分配,群策群力保障当场群众正常的农业用水、生活环境、村容村貌。同时,由于东部固废中心2.07平方公里土地一旦征好后,周边村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等问题将进一步突出,建议在就业、安置方面对东部固废失地农民进行倾斜,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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