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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杏林湾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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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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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湾地处厦门市北部集美区内,现有水域面积约6平方公里,上游汇水面积200多平方公里,约占集美辖区面积(276平方公里)的73%。1956年,集杏海堤建成后,杏林湾变成了水库,随着库区的开垦,杏林湾水域面积不断缩小,湾内水域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杏林湾上游后溪流域和杏林湾周边区域生活污染源、养殖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皆汇入杏林湾,杏林湾自身是个较封闭水域,自净能力有限,造成杏林湾水库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较为严重。

  从2014年的环保监测数据情况看,杏林湾水质为劣V类,主要超标污染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水体呈重度富营养状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几乎为零。近年来,随着杏林湾周边区域的大力开发,集美文教区、厦门北站片区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给杏林湾水域生态造成更大的压力,水质存在继续恶化的可能。

  2012年,消失一百四十四年的濒危物种紫水鸡重现厦门集美杏林湾,2014年1月,在杏林湾湿地留下的是2具紫水鸡的尸骨。厦门不大,杏林湾也不小,居然无一只小小的紫水鸡的容身之处。面对杏林湾日渐恶化的水环境,加快综合治理形势严峻、刻不容缓,市政府应引起足够重视,统筹有关部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跳出多部门管理,最终谁也管理不了的怪圈,避免杏林湾成为第二个筼筜湖,蹈其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覆辙。希望通过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彻底改善杏林湾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推进美丽厦门的建设进程。

  近年来,集美区政府虽然加大了杏林湾水环境治理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客观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市政府统筹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有序推进,对此,建议如下:

  一、治理方案与措施

  1.污水截留,污水截留治理工程是杏林湾水污染治理的关键措施。一是集美新城片区杏林湾沿岸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将污水接入集美污水厂和沿岸污水处理站。沿岸污水处理站应提标改造,进入库区的尾水水质近期应达到一级A标准,远期应达到地表Ⅳ类水标准。二是上游后溪流域污水截留治理。村镇生活污水应尽量接入市政管网,分散污水则应就地收集处理,应根据排放水体情况从严规定尾水排放标准。应减少养殖总量,杜绝畜禽小规模养殖场,从严规定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排放标准。工业废水必须建设有处理设施或接入市政管网。

  2.清淤,市政府多年前曾对杏林湾实施过清淤工程,但由于上游来水悬浮物浓度较高,而且库区存在洗沙现象,加上前次清淤工程并不彻底,因此有必要开展全面清淤工程。

  3.初期雨水截留净化,由于杏林湾周围城市化进程加剧,下垫面硬化比例急剧增加,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很高,是杏林湾水库的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建议结合集美新城建设,设计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初期雨水截留净化设施,并加大下垫面的促渗工程改造。

  4.库区生态系统修复,一是建设生态软坡驳岸,结合景观工程,科学搭配乔冠草植物,种植陆生、湿生、挺水、浮水和沉水植物,削减面源污染;二是在不影响行洪的情况下,利用清淤工程的淤泥堆填造岛,种植陆生、湿生、挺水、浮水和沉水植物,构建鸟类和水生生物栖息地;三是在污染较重、水动力不足的水面构建生态浮岛,其上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其下挂装人工水草,配合高效增氧设备,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5.增加水动力,针对九天湖区域水动力不足,水体交换能力差的现状,通过水动力模型计算,科学布置水下推进设备,提高水动力,促进水体交换能力。

  6.河口湿地建设,为控制后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建议在支流汇入干流的河口利用河边滩涂建设河口湿地,作为杏林湾水库的分散前置库,尽量削减溪流中的污染物。

  二、实施项目及资金保障

  杏林湾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工程,总估算需投入资金约14.5亿元。其中:

  1.污水截流管线。环杏林湾约26公里,后溪及上游支流两侧沿岸和村庄约24公里,共50公里的污水截流管线及其附属的提升泵站建设,造价约1.2亿元。建议资金由市财政支出。

  2.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提标工程。新城目前有10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7.9万吨,扩容后日处理量可达10万吨,出水水质全部提升至一级A标准。工程内容含设备修复提标、处理站扩容及进出管道的贯通,造价约5亿元,运行管理费约4000万元/年。目前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合并由市水务集团统一收取,因此建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支出,同时,将现有及新建的污水处理站移交市水务集团进行维护管理。

  3.上游分散污水截留治理工程。集美区汇入杏林湾可做分散式污水处理的村庄共59个,造价约3亿元(含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可申请市级补助约4800万元(按户籍人口2000元/人),运行管理费约3000万元/年;周边截污纳管工程村庄共25个,造价约1.3亿元,可申请市级补助约5200万元(按市区4:6分担比例),村(居)内部管网及提升设施运行管理费约1250万元/年。建议建设资金按照市级现有分散污水治理及截污纳管工程“以奖代补”的标准进行补助,即由市财政负担约1亿元、由集美区财政负担3.3亿元,同时,将现有及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移交市水务集团进行维护管理。

  4.河口湿地建设,工程量约100h,造价约3亿元、初期雨水截留净化工程,工程量约1000h㎡,造价约3000万元、生态软坡驳岸改造工程,工程量约20km,造价约2500万元、清淤及淤泥堆填造岛工程,工程量约25万,造价约2500万元、生态浮岛建设工程,工程量约1万㎡,造价约1000万元、水动力增加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6项工程小计约4亿元,所需建设资金建议由集美区财政支出。

  以上治理费用7.2亿元由市财政支出,7.3亿元由集美区财政支出。

  三、责任落实

  1.由市政园林局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杏林湾水环境的治理进度。

  2.治理方案确定后,明确列出整治时间表,将具体目标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分阶段逐项落实,并建立整治后的后续管理机制。

  3.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家园清洁行动等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从我做起,不再向溪流乱倒垃圾,从源头减少污染。

  4.建立水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公众参与帮助政府及早发现问题,化被动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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