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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厦门自贸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议案

 
来源:
      
2016-04-21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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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设立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区)的精神,改变目前知识产权管理分散、效能低下的体制弊端,营造厦门自贸园区对接国际的通行规范知识产权环境,加快与台湾融合发展,全方位提升厦门自贸园区的国际竞争优势,特提出厦门自贸园区专利、商标、版权三位一体(以下简称“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议。

  案据

  一、建立厦门自贸园区“三合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一是目前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弊端突出。实践证明,专利、商标、版权这三种主要知识产权由三个部门分散管理,给企业及社会公众带来诸多困扰,严重影响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及形象,与自贸园区的试验原则相悖;二是贸园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要求高。在自贸园区内实行更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三合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欧美发达国家及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货物、技术、服务在自贸区内的流动,极易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亟需在自贸园区建立“三合一”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增强自贸园区发展软实力;三是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与国际接轨据统计,全世界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对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的集中管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如英国、加拿大、新加坡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等均采取“三合一”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只有阿联酋、沙特、埃及、文莱和中国等不到10个国家将三者分散管理。因此,自贸园区实行 “三合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才能真正与国际接轨

  二、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该条例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体制、机制”。2014年9月26日,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国内首个集专利、商标、版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与管理部门。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为我国自贸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更好服务自贸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借鉴。据了解,广东、天津也将借鉴上海成功经验,建立自贸区“三合一”的知识产权局。

  建议:

  借鉴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在制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时,明确规定“建立自贸区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相关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多元争端解决和服务机制,设立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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