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037:关于村改居后,发展用地人均30㎡,且有部分社区还没有落实,应给予诚信到位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叶福伟
建议内容: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村村改居后村民的企业用地发展,在村民经济收入有很大受益,市区财政收入也有了很大增幅,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事态良好。特别在湖里区的原住民出让土地,腾出发展空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保障湖里区“城中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让其拥有长期稳健的收入,对于维护我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区发展用地的建设是市政府跟区委、区政府落实关心我区失地失海农民的重大惠民政策,现在的进度除了个别社区外,其余相对滞后。目前,仅有湖里区的江头街道蔡塘社区发展用地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年租金收入约6000万元,这将使当地居民极大受益。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发展用地目前也已经封顶,并开始筹备招商工作。但是,我区其他“城中村”社区发展用地项目建设还十分落后,如坂尚社区和围里社区自2011年申请社区新发展用地项目,至今已完成人口认定及退地情况,原选址于枋湖北二路以北,禾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综合大楼以西23693.33㎡地块为社区新发展用地项目。鉴于实际退地指标不足,按现行政策政府无法给予供地,原有发展用地余下地块涉及历史遗留及村庄住宅,重新选址存在难以进行拆迁的问题,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建议区政府协调并帮助社区申请发展用地。
为了今后我区征地拆迁能够快速平稳推进,建议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我区“城中村”社区发展用地的推进力度,尽快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