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060:关于出台老楼危楼治理改造政策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曾清华
建议内容:
近期,我市正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预计2015年12月底前将完成老楼危楼排查建档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老楼危楼整治工作,建议对原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盲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一是对相当部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整幢违建或局部违建的危房,按原有市级危房改造政策,此类危房经排查鉴定如达到D级,则无法采取拆迁补偿的方式提前纳入棚户区改造,须依法拆除,但在实践操作中均由于业主反对无法落实拆除措施,导致此类危房长期存在;二是对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拆迁安置房、单位自建房,因建成年代已久、建设标准低、房屋老化明显等原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但原有危房改造政策均未针对此类住房作出规定,以致相关工作无法启动,安全隐患难以排除。
根据2015年7月23日《厦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139号),要求市建设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据了解,市建设局已于2015年8月底拟定《厦门市老楼危楼整治技术意见书(草稿)》,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下一步,建议市建设局在政策拟定和修改过程中,联合市国土、规划、执法等相关部门,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整幢违建或局部违建危房问题及拆迁安置房、单位自建房等危房改造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措施,纳入老楼危楼整治政策及指导性意见,以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