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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7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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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062: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叶福伟

  建议内容:

  厦门经济特区成立30多年来,在加强法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市工作方面作了许多探索实践,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加强,成为全国唯一市、区两级均荣获法治创建国家级先进称号的设市区市。但是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一些部门和领导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规还不够健全,操作性不强;部分社会成员知法不多,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够。主要是由于中国文化传统中较多强调“忠、孝、礼”等道德文化,偏少“法、刑、罚”等法治文化,导致法治文化基因传承不足。

  法律能体现公正,与道德要求公平有异曲同工之妙。道德与法律是包括经济在内的社会总体良性运作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我们必须将二者结合起来。对不道德行为通过法律惩处是必要的,这不仅无损于道德威望,而且有助于道德建设和道德社会形成。这样,在制度和法治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使失信者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真正实现守信者昌、失信者痛。

  为此建议:

  一、要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建立法律法规定期考核制度,使法治理念在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头脑中牢牢扎根,在履职尽责中自觉践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促使执法部门深入相关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家共同遵法的良好局面。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强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使民众掌握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尊严、遵法守法。

  二、要突出司法公正,让民众感悟法治成果。英国思想家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因为后者不过弄脏了水流,前者却破坏了水源。”近年来披露的一些不公正司法,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额赔偿损失,更使民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怀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司法公正,首先在于执法者要用法律制约权力,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取消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突出诚信立市,把弘扬诚信文化作为提升厦门文化软实力的基础。诚信是人最重要的品德,也是一个社会、一座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历届党委和政府坚持以诚信取信于民,广大市民以诚信创业立业,才使厦门在国际国内赢得了良好声誉。但也不可否认,政府政策不连贯,少数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企业不讲信誉、假冒伪劣;个人不守信用、不讲真话等现象还客观存在。特别是随着厦门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自贸区建设商机日趋增多,人员交往越来越密切,在道德教育出现盲区的情况下,利益追逐将容易使政府、企业和个人出现诚信缺失。因此,打造好诚信文化对于促进厦门社会繁荣稳定、导正社会风俗、医治社会精神疾病具有重要作用。

  四、要加强诚信文化传统教育。诚信不欺,讲求信用是诚信文化的核心要义。要坚持从娃娃抓起,把诚信教育列入幼儿园和中小学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用曾子杀猪、韩信报恩,季布“一诺千征”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等正反面的历史典故教育他们,引导他们传承诚信文化,铸就立身之本。坚持从党政机关学起,经常用历史上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天下乱的经验教训警示自身,切实做到为政讲诚信、为官不欺民。

  五、要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坚持以法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始终做到无论党政班子如何调整,只要是有利于厦门建设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厦门整体形象、有利于改善民生的工作,都要坚持不懈抓下去,坚决防止和杜绝一个领导一个令。坚持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以公权力的阳光使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吸引各方面力量投身厦门建设。

  六、要扎实开展诚信典型宣扬活动。广泛开展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诚信经营企业”等活动,通过宣扬诚信道德模范典型真实感人事迹,营造诚实守信光荣,加快城市信用共享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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