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066:关于解决金尚路两侧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苏辉明
建议内容:
近年来,湖里区金尚路祥店站东侧、与枋湖北二路交界尚忠侧等2处高陡边坡坡面草因长期雨水冲刷遭受破坏,出现裸露土坡,存在引发山体滑坡的隐患。2015年9月份,因连续降雨,金尚路祥店站东侧高陡边坡发生滑坡,泥石滑落至坡底人行道,对车辆、行人的安全均造成了威胁。灾害点所在社区群众已多次要求尽快排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市人大也曾要求市有关部门牵头开展治理工作。
由于上述2处地块均由市市政园林局建设,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的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市市政园林局抓紧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对金尚路两侧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高陡边坡进行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