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079:关于将"不安全小区"牌匾改为小区安全级别牌匾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钟庆达
建议内容:
一年来,厦门市思明区的多家小区(鹭江新城4期、同亨大厦、官邸大厦等)由于案件屡发,管理不善,先后被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办挂上了“不安全小区”的牌匾。一时间,报纸报道,舆论哗然,民众议论纷纷,但苦于没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渠道。
为此,笔者代为提出几点值得商榷的地方:
1. 这一制度的设立,本意在于倒逼物业严管安全。但是,被挂牌之后,多数物业公司对该收的物业费没有少收,管理和安保工作却没有多大改观,在业主眼里依旧加不了分数。
2. 挂上“不安全小区”牌子后,小区的房产市场倒是受到很大影响,不论是出租还是出售,价格都有明显下降。据房产经理人介绍,某被挂牌的小区售价降了差不多2000元/m2 ,但仍少人问津,看到那明晃晃的牌子,谁还敢出手购买!由此一来,本来想“服务”业主,结果事宜愿为,反而损害的业主的利益。
3. 从管理和教育的角度,也不宜用“不安全”如此刺眼的表述,这样业主的访友看了,潜在购房者看了,潜在租房者看了,将作何感受?试想一下:有谁听说过国家评“不文明城市”、餐饮业评“不卫生餐厅”,学校评“三不好学生”的?
综上所述,笔者提出两点建议:
一、将“不安全小区”牌匾更名为小区安全级别,依次设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这样对物业仍旧有震慑力,但是业主面子上也更好看,同时对出租出售市场影响较小。
二、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办要切实负起对物业的管理和督办责任,指导物业完善安全管理的硬件和软件,为“平安厦门”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