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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4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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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084: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刘秋红

  建议内容: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增长,怎么养老成为当今人们的热门话题。我们通过对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分析,概括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养老模式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我国还面临着“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空巢”老人增加;养老机构严重不能满足需求等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最具可行性的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推崇。

  目前我国社区中的老人实际享受服务的现状如何呢?有资料表明: 18.9%的老人需要托老所,仅有0.5%的老人得到服务;36.8%的老人需要保健指导,仅有9.3%的老人得到服务;42.5%的老人需要家庭病床,仅有14.8%的老人得到服务;57.8%的老人需要定期体检,仅有7.6%的老人得到服务;45.1%的老人需要应急服务,仅有0.7%的老人得到服务。由此可见,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与老年人的迫切需求相距太远。归纳起来,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

  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由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开辟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2.政策法规不健全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部分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还不尽如人意。这些问题急需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用法律来调整有关社会关系,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3.专业人才缺少

  目前,社区养老福利机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组成诸如“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孤老残疾保护网络”等志愿组织。

  4.思想观念滞后

  缺乏参与积极性对于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新型的养老模式,从服务的提供者到服务的享受者,都存在思想观念滞后的问题。对于提供服务的社区居委会来说,常常缺乏主体意识,仅仅作为政府和居民沟通的桥梁而忽视自身能动性的发挥。对于享受服务的社区老年群体而言,根深蒂固的家庭养老思想使得他们对公共养老服务存在疑虑和偏见,尤其在城市钢筋混凝土的结构中,邻里之间缺少了过去的交流和沟通,这也使得老年人更难走出家门,融入社区。

  综上所述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1.资金筹措社会化

  改变资金来源的单一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居委会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资金问题。对于资金的筹集,除了政府要适度规划,合理增加对社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外,更多的是要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基础性作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应从行政性经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从事业化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转变、从非经济实体向经济实体转变、从财政维持向自负盈亏转变,使得市场的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同时,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形成不同档次的有偿服务、抵偿服务等,这样既增加了老年人的选择余地,满足了有经济能力群体对高水平服务的需求,又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客观上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加快出台相关法规,系统规划服务内容

  首先从总体规划上看,应加快出台一部总体性、宏观性的《社会保障法》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指导。其次,在具体的各项政策制定上,需要进一步强化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和规范,比如制定一些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措施,让老年人有安全感等。在引进市场机制的过程中,对参与社区养老事业的企业和机构提供税收和政策方面的具体优惠;制定指导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具体规范,促进相关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建设。再次,政策的制定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各项政策间的衔接性,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现状的项目作出及时的调整。

  3.大力培养专业社工

  积极引导志愿者服务应对现阶段专业人员紧缺的现状,从短期角度,政府应该提供更多定期的基础社工培训项目,使现有社工在工作之余定期补充新知识,边干边学,不断提高自身技能。建立一支由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伍,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为辅助,青年志愿者为基础,形成庞大的服务队伍;充分动员社区公众和年轻型的老年人参与自愿助老服务;增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和其间的互助意识。?

  4.转变思想观念

  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社会化的过程,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的主体,一是要强化对社区养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走访社区老人,掌握准确的数据,在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社区特点的服务内容。二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使老年人认识到社区养老的优越性。包括组织一些老年人感兴趣的文体活动、开办老年学习班、开展社区内老年人之间的互帮互助活动等。在社区的带动下,老年人必定会逐步接受社会化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度过一个舒适的晚年。

  总之,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之一,具有显著的优势和可行性。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方面满足了老年人既需要照料又不愿离开家庭的要求,另一方面又与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既有效地缓解了老年福利机构不足的矛盾,又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又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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