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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众创厦门"创业创新都市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8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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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150: 关于打造"众创厦门"创业创新都市的建议

  建议人:朱奖怀 

  建议内容: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在我市全面深入开展。但“众创厦门”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一、国有孵化器的问题日益凸显

  国有孵化器一般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它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为宗旨,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目前,我市有科技孵化器12家,总孵化面积103平方米。与众创空间相比,国有孵化器存在先天不足,如重资产轻服务、缺乏专业化投资机制、行政体制影响等。以市场化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公益性科技孵化器,已不合理。国有孵化器专业服务比较匮乏,难以满足创业企业的需求。

  二、政策力度偏小,普惠性不够

  我市《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虽有不少“干货”,也有一定突破,但总的来说力度偏小,普惠性不够。

  我市扶持政策绝大部分是针对运营机构,很少针对创业者个人。通过对10来家众创空间调研了解到,创业者都很需要政府提供廉租公寓、解决创业前期社保、给予创业补助等支持。

  各区为招商政绩、税收利益,都实行“一企一策”土政策,破坏了全市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有的为吸引项目落地,不惜重金承诺财政支持,造成我市政策实施乱象,甚至恶性竞争。

  三、众创空间布局需要进一步规划

  2014年,我市众创空间不足10家。今年以来,我市众创空间得到迅速发展。7月,市科技局开展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申报单位达到75家,最终分两批认定了27家市级众创空间。这些布局不尽合理,要根据需要,合理优化布局。

  四、政府为众创空间提供的服务有待加强

  发展众创空间是为了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在大众创业新常态中,过去那种依赖于招大商的“短平快”发展模式,已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要求。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还远远不够。

  今年四月,我市召开了“支持众创空间发展推进我市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座谈会”,黄强副市长做了重要讲话。五月,我市获批成为首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十月,市发改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但一些不利于众创厦门的地方必须加以重视。

  建议:

  一、加快我市国有孵化器的转型发展

  国有孵化器一般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它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为宗旨,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目前,我市有科技孵化器12家,总孵化面积103平方米。面对新型孵化器的挑战,国有孵化器应如何转型发展?

  1、物理空间转型--建设众创园区

  小微企业对办公场地的需求一般在100-500平方米,但实际上,孵化园区有不少企业用房大大超过该范围,有的几千平方米。如我市5个国家孵化器,企业平均租房面约900平方米,使小微企业入驻空间受到很大挤压。建议市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引导国有孵化器整合一定空间,如20%的建筑面积,建设众创园区,并提供共享服务,促进众创空间集聚发展。

  2、管理体制转型--合理调整考核机制

  建议主管部门调整对国有孵化器的考核方式:(1)通过政策文件明确,科技孵化器必须引进中小微企业,并对企业用房面积和孵化时间做出限制;(2)孵化企业的房租、服务费等政策补助,可由主管部门直接落实,或作为孵化器经营考核的抵扣项,或授权孵化机构按政策标准兑现。

  3、服务体系转型--创业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

  众创空间之所以受到创业者青睐,就是因为有天使投资、创业导师、商业平台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支持。因此,国有孵化器的服务层次亟需提升:(1)以创业需求为导向,开拓市场化服务内容;(2)整合行业服务资源,提升专业服务能力;(3)与知名机构共建众创空间,培养专业服务团队。

  二、加大我市众创空间政策力度

  1、应注重对创业者的支持。创业创新要素很多,但人总是决定要素。建议市政府适当调整政策重心,加大对创业者的直接鼓励和支持,以利我市大量吸引创业创新人才。

  2、加大政策的杠杆效应。财政扶持所对应的项目,一般具有专业性、阶段性特点,需借助专业机构调查、评估、监管等,才能最大发挥政策效应。像无偿资助、一次性补贴等措施,虽操作简便,但缺乏过程引导、评价和监管机制,容易让扶持对象做表面文章或盲目扩张。建议尽量发挥社会专业机构在政策实施中的作用,切实把握公共政策的实施成效。

  3、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建议市政府加强政策管理,维护我市政策的统一性、普惠性,尤其是财政扶持的透明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平竞争的经济工作环境。当然,各区各部门也要竞争,但竞争的是创业服务环境,而不是谁给的钱多。

  三、合理布局我市众创空间建设

  1、 众创空间布局应注重配套环境

  在众创空间的布局中,应尽量利用工作生活环境成熟的城区,才能逐步形成大众创业创新的城市功能。众创空间有小巧灵活的特点,项目布局不必追求规模,只要环境适合,哪怕只有100-200平方米,也应全力扶持。

  2、利用现有创业园区,开展众创空间建设试点

  我市有各类创业园区(基地)和未改造旧厂房900多万平方米,且生活配套环境相对成熟,说明我市拥有大量可利用的空间资源,为发展众创空间奠定了基础。建议市政府鼓励现有园区先行整合5%左右的建筑面积,即可腾出近50万平方米办公场地,用以开展众创空间集聚区建设试点,如果示范效果好,可不断复制扩大。

  3、 一致对外招商,避免不正当竞争

  我市要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局面,须从外地大量引进新型孵化器投资者和创业创新人才。这需要市政府统一协调,制定本土众创空间项目落地原则,避免不正当竞争,将招商引智抓手一致对准外地。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众创厦门”的公共服务

  政府所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创业创新生态、普惠的创业政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区域资本市场等。

  1、树立以人为本服的务理念

  建议市政府实行包容、普惠的人才政策,降低人才引进门槛,确立大众化人才引进目标,争取“十三五”期间引进20万创业创新人才,并提供配套公共服务,大力营造“众创厦门”创业创新生态。

  2、建立统一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整合全市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有利于促进各级部门服务的协同性,为众创空间、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建议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厦门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专区,建立健全政策资讯、人才服务、培训辅导、公共数据、投融资、创业援助等各项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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