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加强对我市洗车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8 17:2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058823

  建议158:关于加强对我市洗车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郑幸红 

  建议内容:

  厦门是一座严重缺水的城市,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2.344亿立方米,以常住人口计算,2014年人均水资源量为257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8.41%,不到全省的10%。随着城市的发展,厦门的用水需求日益增加。公开数据显示,如果在正常节水模式下发展,厦门2020年和2030年缺水总量将分别达到2.6亿立方米和7.0亿立方米。因此,如何进一步有效地做好节水工作,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工作。然而,厦门洗车行业由于绝大部分没有采取节水措施,以当前约130万保有量汽车数量来计算,每年耗费的水量,超过330万吨,且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猛增,这一数据还将不断上升,是浪费水十分严重的一个行业。据悉,目前节水洗车技术十分成熟,节水洗车设备,特别是循环用水洗车设施,可节约80%以上的用水,这对缺水的厦门而言,是十分可观的。

  一、现状与问题

  厦门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规定从事洗车业务的,应当采用低耗水洗车、循环水洗车或者经处理的废水洗车设施设备,同时推广了无水(微水)洗车、蒸汽洗车、循环水洗车等节水洗车方式,然而最终都未能取得很好效果。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洗车行业市场迅速扩张使得监管难度加大。低门槛与无序经营,导致了洗车行业出现了各种乱象,许多洗车店没有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申报审批,截至2015年8月,岛内五百多家汽车服务店中已办环评审批洗车场的不到一半。一些违规洗车者甚至私自接入自来水,以及利用夜间偷接道路旁的公共消防用水(俗称“幽灵洗车摊”),以低廉的价格冲击洗车市场,造成大量的自来水浪费,废水直排还严重污染了环境。

  二是使用节水洗车设备投入增加成本。微水洗车、中水洗车、蒸汽洗车和循环水洗车这些节水洗车方式,比起传统的洗车方式,设备投入的费用较高,在没有政府节水补贴或者其他鼓励措施的情况下,经营者不愿意多投入,因为增加的成本无法消化,使收益收到影响。

  三是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过于低廉使经营者缺乏节水理念。目前厦门的洗车业属于特种行业,水价仅2.8元/吨,比居民用水的价格1.8元/吨贵不了多少。相比之下,我国其他城市洗车行业水价格十分高昂,15元/吨以上的城市有30多个,逼得经营者不得不想办法节约用水。如,北京160元/吨、太原48元/吨、石家庄31.33元、广州20元/吨、上海15.6元/吨、深圳15元/吨。

  四是违法节水条例的成本低。根据《厦门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从事洗车业务的,应当采用低耗水洗车、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经处理的废水洗车设施设备。”违反该法规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事实上,我市大多数洗车店都没有采用节水设备,直接使用自来水,几乎没有洗车店因此被处罚。

  二、建议

  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各地市纷纷将其作为指导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市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将其列为发展方向。建议我市大力推动节水洗车,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一)、强化监管,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清理整顿洗车市场

  根据厦门市目前的法规,洗车业经营者除了要取得工商、税务等证照外,还必须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证照,并采用节水和污水处理措施。但目前厦门整个洗车行业比较乱,开办一个“幽灵洗车摊”只要投入近千元,开一家简易洗车店只要花几万元,如此低的门槛导致乱象丛生,缺乏监管。建议监管部门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取缔“幽灵洗车摊”,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要求我市未达环保、节水等标准的洗车店定期整改,并严格处罚,到期仍无法完成整改的一律关停。对未经审批私自接入自来水、消防用水开展经营性洗车的,给予重罚,其中涉嫌违反刑法的追求经营者刑事责任。

  (二)、政策扶持,鼓励洗车业采用节水设备

  针对当前洗车业主普遍不愿意投入经费的现状,建议出台政策鼓励我市洗车行业整体装备节水设备。一是可考虑从厦门市现有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洗车店安装节水设备补贴,经业者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审核后,达到各项要求并实际投入运营使用的,对每台设备补贴1.5-3万元;二是规范节水洗车设备市场,建立合格产品目录,搭建节水洗车设备推广平台,鼓励厂家投入一部分资金在厦门建立节水洗车示范基地,并以较低的价格协助厦门洗车店完成节水设备一体化项目改造,通过后续维保服务或其它增值服务来获取收益。三是对采用节水设备运营的洗车企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其运营成本,鼓励企业和个人经营者主动采取节水措施。

  (三)、价格调节,通过经济杠杆督促洗车业者节水

  为了节约用水,许多城市都对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实行高额水价,使得经营者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减少用水量,以节约成本。如北京市,市民第一阶梯水价为5元/吨,但是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的用水高达160元/每吨,如果不采用节水措施,水费将是高额的成本。厦门目前洗车业水费为2.8元/吨,2016年1月1日以后调整为7元/吨,虽然有了大幅调整,但跟许多城市相比还是较低,不会成为制约经营者成本的重要因素。作为极度缺水的城市,厦门应该在节水方面采取更有力的价格调节措施。建议借鉴其它城市做法,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大幅提高至15元/吨以上,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使经营者不得不考虑采取节水措施。

  (四)、完善布局,科学规划全市洗车场点分布

  在取缔不符合要求洗车店的同时,应根据环保和节水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市洗车行业经营店作一个科学规划,在尽量保留现有洗车店的基础上,对允许开办洗车店的地点作一个统一布局。这样可确保在给排水管线、管沟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符合要求,既有利于加强监管,确保环保、节水等措施落实到位,又可以此为契机规范全市洗车店经营,将不符合条件的以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作为主要作业方式的洗车店逐步迁移,助推城市转型。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