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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0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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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176: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建议人:林秋红 

  建议内容:

  厦门作为人口净输入的城市,近年来老年人口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截至2015年7月底,全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29.04万人,较2014年同期的28.53万人,增长0.51万人。做好养老服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2016年1月15日,厦门民政工作会议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从阶段,也是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要重点抓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养老供地、立项、人才、融资、许可等政策落地。为此,提以下建议:

  一、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制定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奖代补、项目补贴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为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整合社会资源。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将部分闲置的厂房库房、招待所、学校改造成养老院,以租或借的方式交给私人经营,以节约投资,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步伐。

  三、加快养老园区规划论证,对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

  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服务标准、定价机制等方面要完善政策引导和配套服务。

  五、政府在本辖区范围内给以养老服务企业财政补贴和财政返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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