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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轨道2号线芦坑站施工这一惠民工程不发展成"民怨工程"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0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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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186:关于确保轨道2号线芦坑站施工这一惠民工程不发展成"民怨工程"的建议

  建议人:温斌生 

  建议内容:

  近日,海沧滨湖北路北侧亚太广场3#楼别墅区及周边住户向本人反映,2015年11月2日因轨道2号线芦坑站管线迁改施工,造成该别墅区南侧花园绿化土体轻微下沉,该住户大门台阶、部分房屋墙体及附属结构设施开裂,详见附页(建筑物评估与鉴定报告照片1-10),相关房屋业主反应强烈,提出无条件修缮、赔偿并确保安全保质5年等的要求,施工及建设单位一时难以全部满足要求。目前,现场施工受业主阻止暂停,已开挖基坑及时回填,避免情况恶化。

  据悉,事发当天中午,轨道2号线土建土标项目部即邀请轨道集团总工办,有关专家、管线设计单位以及税务设计、管道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同时从小区物业处调出竣工图等资料,经研究认为,雨污水同槽管线开挖土质为污泥及杂填土,因施工时钢板桩振动大,土体水分流失,易造成基坑边土体沉降,虽对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没有影响,但对房屋主体结构的附属结构物会造成一定影响。当日,轨道交通集团请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亚太广场3#楼进行安全评估、鉴定。

  轨道2号线现场指挥部、区建设局、雨污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多次指派相关人员与小区物业及房屋业主协商,但不接受雨污水施工单位出具的保修承诺书。

  我市集全市之力打造轨道交通,是共同缔造历史上最大的惠民工程,但厦门地处滨海,此地质比较复杂,原预留的施工条件较苛刻,难免影响施工沿线居民的生活,但防微杜渐,防治惠民工程变成“民怨”工程,为此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到:

  一、进一步加大轨道交通施工沿线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力度,特别是提早与可能影响的居民、业主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民心支持。

  二、对在施工中确有影响相关业主财产损失,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确保施工进度按时保质进行。

  三、对亚太广场3#楼别墅区相关住户,施工单位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修复承诺书,在限定时间内修复,尽量得到受损失业主的理解和接受。

  四、监督管线施工单位在芦坑站亚太广场3#楼雨污水基坑开挖采取相关辅助技术措施,确保基坑开挖对周边建筑物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五、建筑物评估与鉴定报告已出结论及建议:建议施工过程中加强观察爆破震动、地表沉降、建筑物沉降、倾斜及裂缝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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