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进口货物(危险品目录商品)厦门港码头卸货问题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0 17:0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059640

  建议193: 关于进口货物(危险品目录商品)厦门港码头卸货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方金龙等4人 

  建议内容: 

  去年八月份以来,由于受“天津港化学品爆炸事件”的影响,我市港务管理局加强了进出港货物的安全管理。厦门港口管理局于去年8月底下发了《关于暂停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堆存作业的通知》,并全面停止了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所有涉“危化品”货物的进出港作业。据了解,这些被停止靠泊作业的货物在该码头大部分已连续安全作业了几年、十几年,有的甚至已近二十年,现在突然被停止靠泊作业,使相关企业束手无策,原材料无法得到正常补充,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有的甚至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据了解,受影响较大的有沥青、植物油、液体硫磺等。

  加强港口的安全生产管理无疑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我市几个码头的实际情况是:具有相关危险品货物作业资质的,其所在码头又属于非危险货物码头;属于危险货物码头的又不具备相关危险品货物的作业资质,有关部门又没有给出一个解决办法,对此企业不知所措,只能干着急。

  实际上,既然海沧国际货柜码头具有相关“危化品”的作业资质,说明有关部门在向该码头颁发该项“危化品”作业许可证时也已对码头的相关作业条件进行了审核。这些货物也并没有爆炸、燃烧的危险,且靠港后随装随运,无需在码头存放、过夜,工作人员的作业过程也早已熟练、配合默契,因此实际上是安全的。

  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面临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甚至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生存问题外,还承担着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因此市委市政府正在采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针对上述问题,本人建议:

  1、 对于“危化品”,即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因噎废食,应针对不同货物进行具体分析,对于安全风险可控、又无须在码头存放过夜、直装直取的货物,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的情况下,逐步恢复这些货物在原码头的靠泊作业,以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2、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港务、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深入相关企业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加强企业与港口、码头相关部门的联系,对于企业进(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运输船到港日期等提前进行沟通协调。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