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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1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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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209:关于加强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的建议

  建议人:吴丽芬等4人 

  建议内容:

  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频发,并呈现出群体性特征。2015年,厦门一家基层法院就受理了厦门兴翔天、厦门厦昌等四家台企635起劳动争议系列案及涉84家企业停产歇业引发的债权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361件,涉案标的额882余万元,追索劳动报酬近300万元。其实,这只是厦门企业的冰山一角。它们主要表现为:一是案件爆发突然。上述企业纠纷在事发前仍持续生产或营业,企业资金链一旦断裂即突然倒闭或停业,经营者逃匿现象突出,导致欠薪事件瞬间爆发。二是案发现场混乱。因案件爆发突然,故案发现场往往易发生情绪激动的劳动者及供应商哄抢企业机器设备的情况。三是劳动者串联群访。劳动者均以同乡、亲戚等地缘、人缘关系聚集,并推荐具有一定威望的人进行统一组织动员,使矛盾冲突迅速扩大,且通过频繁到政府和法院集中上访的形式,对政府和执行部门施加压力。四是后续处置复杂。企业的相关设备、厂房、经营场所被法院查封、冻结后,在拍卖处理过程中,无明确的保管场所及保管人员,易发生资产灭失、损坏、贬值等风险。据了解,国内一些省市已建立了企业突发停产、倒闭的应急处置预案,但厦门目前还是空白。当今,企业仍是厦门经济的增长点,其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得如何,影响着厦门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乎厦门的营商环境和国际化水平。

  建议:

  1、加强协调,建立由政府统一指挥、多部门相互配合的《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原则,将企业突发停产、倒闭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因企业突发停产、倒闭所产生的风险、困难甚至危机。

  2、加强预警防范。不断完善排查、工资监控等预防机制,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是资不抵债、高风险经营、亏损大、效益差、管理水平落后、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应重点跟踪和监测,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源头上防止事件的发生。特别要做好以下四种问题企业的预防和排查工作:一是存在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问题的;二是企业关闭、停产、兼并、转制、重组过程中劳动者劳动关系问题正在处理的;三是经常被劳动者投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问题的;四是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存在问题的。

  3、加强应急处置。发生企业突发停产、倒闭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依法有序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做好劳动者的疏导、劝解、稳控工作,引导劳动者选出代表与工作组对话,做好事发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及企业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产的登记、看管工作。二是积极组织与劳动者对话,听取诉求,充分掌握企业突发停产、倒闭事件的原因,调查核实事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工资数额和其他情况。三是与企业的供应商进行接洽,登记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四是及时提供企业的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情况,包括抵押、查封等状况。五是尽快核实企业员工的社保、医保情况。六是尽快调查、落实企业进出口的退税情况。七是及时落实企业工商登记材料、对内、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章程、年检等情况。八是引导劳动者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加强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一是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途径敦促企业经营者返回企业协助处理事件。企业主欠薪外逃,情形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案件的,应及时立案、追捕。二是在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或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将查封财产拍卖的情形下,争取用维稳基金先行垫付劳动者部分工资。三是引导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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