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212: 关于"村改居"社区集体发展用地项目由政府统一建设、开发、经营的建议
建议人:柳春福
建议内容:
据调查,岛内“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仅有个别社区推进了发展用地项目。究其原因,一是村庄缺乏专业的项目经营型人才,二是难以一次性筹募大笔的建设资金。
为把好事办好,将政府扶持“村改居”社区后续发展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建议“村改居”社区集体发展用地项目由政府主导下属国企全权负责,统一拆迁、建设、开发、运营。这样一有利于政府推进“村改居”社区发展用地政策落地,二有利于城市一体化进程,减少城市中预留的闲置地,三有利于扩征城市容量,繁荣村庄经济,使村民早日受惠,更有利于政府各项工作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