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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我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01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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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235:关于设立我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建议

  建议人:许晓曦等10人

  建议内容:

  在“十三五”期间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大背景之下,我市面临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一批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阶段的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等需要筹集大量资金,以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跨境交易等方式快速发展壮大,需要政府以更直接、更灵活的方式予以支持。

  近期,中央及各地政府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之外,纷纷以政府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的方式设立各类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例如,中央财政牵头设立了规模超千亿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重庆市设立了总规模800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湖北省设立了总规模2000亿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

  建议我市借鉴中央及其他省市成功经验,成立市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将拓展我市成长期、成熟期重点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将帮助本地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化竞争,或在全国、全球招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来落户;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增资扩股,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功能,拉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以我市产业引导基金运作过程中积累和汇聚的优秀管理团队资源和投资项目资源为依托,拓展和延伸产业投资链条,通过开展投资融资、兼并收购、参与定增、资产重组、跨境交易、价值管理等主动管理运作,直接服务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滚动发展与资本获取回报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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