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251:关于《挖掘城市交通资源,服务广大市民,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张仲淳等10位代表
建议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民众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这一城市病也愈发明显。单一地扩大基础设施投入难以完全解决停车难题,还需要有科学合理的管理配套政策。我市对占用城市道路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停车泊位的收费由来已久,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规范,没有形成统一的收费体系,甚至存在层层转包,划地收费,不规范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严重损害民众利益,致使政府资源流失和形象受损。基于以上因素,本议案试图就公共停车泊位的收费与管理提出议案,期盼引起重视,加以解决。
一、优化国有资源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源流失
公共停车泊位是国有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停车泊位资源的稀缺性与排他性又决定其在特定条件下,经由开发和利用能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收益。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 “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长期以来,公共停车泊位的权利主体及其边界的界定不够清晰、资源产权虚置或倒置以及管理上的真空或缺位,导致不少公共停车泊位被无偿 (或低价)、无序、无度地占用、开发和使用,国家所有者权益未能予以充分保障,广大群众作为公共资源使用者的主体性、公平性与非竞争性也未能完全得以体现。
根据代表走访调查发现,目前厦门公共停车泊位的管理,多数没有通过公正、公平、公开招标竞争,除大型公共建筑的停车场管理比较规范外,许多道路的停车泊位管理存在层层转包,疏于管理,停车收费和免费时段不一,收费标准也缺少透明度,人工收费存在随意性,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有损政府形象。
为了更好地优化国有资源配置,防止资源流失,建议根据厦门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时出台《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地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纳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范畴,合理、有序、有偿地开发使用。
二、 停车收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实施停车收费应始终把握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总体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参照国外大中型城市科学的停车收费政策、交通需求管理策略和交通供给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性办法,审慎选择适合我市的经营模式。
1、统一规划 为结束公共停车泊位收费乱象,全市应该统一标准,科学制定停车场规划,道路停车位施划,收费方式选用以及费率标准设定等各项政策要素,结束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管理混乱的局面。
2.便民利民 实施停车收费应当首先体现这一原则。尤其在民众法律和维权意识逐步加强导致对收费等政策措施十分敏感的情况下,相关政策从酝酿、出台到宣传都要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居民知情权、出行偏好和安全诉求。在团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也应以公益为先。
3、费率科学,方式灵活 停车费率的设置应致力于缓解停车难题、引导交通需求、保证适当盈利均衡的前提下,收费方式应视路段、时段的不同实施差异化收费。
三、引入市场机制,探索经营主体多元化
通过市场机制,探索实现政府引导下的投资和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进而挖掘行业规模效应、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是国际上的一大趋势,也是实现停车泊位资源最优化利用的有效手段。短期来看,依然要巩固和维持政府在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投资、建设和经营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城市交通通行需求。长期来看,政府应加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形成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停车泊位开发、管理和经营的模式。逐步下放相关管理权限,政府仅充当对经营主体的监督和政策调控等角色,以此实现经营方式的多元化,解决日益扩张的停车需求与投资体制单一、财政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
我们的几点建议:
1、由市政府统筹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全市道路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库停车管理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登记在册,分类备案,真正了解掌握停车泊位资源,为市政府科学规划,建设经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准确详实的科学依据。
2、政府应有专职部门负责停车泊位的管理及收费具体执收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使用财政税务部门印制的规范票据实施收费,收入上缴财政。
3、经营权出让要公开透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公共停车泊位经营权。严格防止承包者作为“经济人”为追逐利润最大化伤害公众利益的现象。
4、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专项资金用于停车产业现代化和智能化建设。
5、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公共场所停车收费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清理不规范收费方式,堵死腐败漏洞,逐步取消公共停车场的人工收费方式,最终实现智能化管理。
附件《国外公共场所的停车收费管理经验》
公共场所的停车收费政策已在很多市场化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实施和应用。
美国纽约市的公共停车场依照经营管理者不同而分为地方政府经营、私营以及商店等服务性企业经营三类。地方政府经营的停车场因其具有明显的福利性质,往往费率低廉;日本东京市的停车泊位主要以路外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为主,城区的所有停车场都已纳入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并根据区域的不同实施差异化的收费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停车事业。辅之以信息化的电子停车设备和高密度的轨道交通系统,使得东京的交通井然有序。新加坡规定,不论政府经营还是私人经营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区域、时段、泊车时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越是中心地段和高峰时段的收费标准就越高,周末或节假日的收费很低,收费标准相同。此外,新加坡停车收费方式日益智能化和现代化,大多数公共停车场已基本摒弃了人工收费方式。严格的停车收费管理,再加上强大的公交网络,使新加坡的城市交通一直处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