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园博苑管理体制下放集美区管理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01 11:0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060427

  建议260:关于园博苑管理体制下放集美区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王瑞祥等10位代表

  建议内容:

  园博苑从建成投入使用已快10年时间,作为世上少有的水上(海上)园林博览苑,具有相当的景观价值,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其作用与价值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随着沿杏林湾演艺旅游圈的形成,园博苑旅游价值景观应该被充分开发出来,建议如下:

  1、把园博苑管理制由原市里管理下放给集美区管理。

  2、改变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模式,建议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市场化经营,通过市场化运作,植入人文集美理念,进行全新品牌营销,将其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旅游的新名片,美丽厦门新客厅。

  3、在经营过程中建议实行“收免”相结合的门票制度,即园林景观对本市乃至厦漳泉居民实行免费入园,以增加人气;对相关人文要素或演出实行收费。

  4、积极构筑集游、娱、购及美食为一体,配套齐全的新景点。当中大力推动建设厦门老字号美食及特色商品一条街,引入如夏商集团所属老字号入住,提高游客在景区游览的停留时间。

  5、可通过定位于国际化视角,紧跟厦门集美国际化步伐,开展各类国际化活动,如草莓音乐节等等,成为厦门乃到全省面向世界开展国际活动的重要场所。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