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推动多元投资主体 共建电子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01 11:3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060446

  建议269:关于推动多元投资主体  共建电子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黄如欣等10位代表

  建议内容: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市将着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聚焦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千亿产业链(群)。以光电、微电子为主导的电子产业发展需要大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作为支撑。同时,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政策。建议借鉴德国职业学院开放性的“双元制”办学模式,企业、行业直接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共同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在厦门市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建设多元投资主体的电子职业教育集团。

  (一)必要性

  1. 光电与微电子产业发展需要大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2015年,我省光电产业产值在2000亿元以上,其中厦门市光电产业产值全省六成左右比重,仅平板显示产业产值规模就达上千亿,成为厦门主导产业之一。研究报告显示,我市光电行业技术从业人员比重较低,本地技师、工程师数量偏少,研发人员奇缺,自主研发和升级能力弱,成为制约该行业企业发展的瓶颈。同时,我市加快培育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陆续引进清华紫光、联芯集成电路等一批高端的微电子产业项目,旨在打造一条新的千亿产业链。随着微电子产业的发展壮大,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量将越来越大。据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专家预测,未来大陆微电子全行业人才需求量将达到4万人。

  2、共建职教集团是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

  就我市光电与微电子企业的人才需求来看,目前的人才市场难以提供充足的光电、微电子技术技能人才,而高校在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规模和质量等方面还难以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国务院、省市相继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相应政策,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是加快职业人才培养的有效探索。

  建立以资本为纽带、行业企业和高校同为人才培养主体的企业法人职业教育集团,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学生未来岗位的需要为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又熟练掌握技术的实践性人才和将科研成果转换成产品、将设计转化为生产的“桥梁型”技术人才。真正实现人才培养“适销对路”,“用有所教”、“学有所用”。

  (二)可行性

  2015年,厦门理工学院联合冠捷集团、宸鸿科技、台湾中华大学以及驻厦台资光电类企业,创立了光电产业人才培养联盟,采取“4+0”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开始首批招生、合作培养人才,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到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该模式引进台湾高校的教育模式、优质课程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专业核心课程由台湾中华大学师资和业界专家传授,在全产业链企业进行实习实训。

  厦门可借鉴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成功经验,开展现代职业教育。德国“双元制”模式的课程设计以职业需求为核心,整个培养过程是在产业企业和职业学院进行,以企业培训为主,企业中的实践和在职业学院中的理论教学密切结合。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德国经济腾飞、产业兴盛的秘密武器便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推动。近期,厦门理工学院积极谋划借鉴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拟联合厦门火炬集团以及宸鸿科技、冠捷集团、友达光电、开发晶、天马微电子、联芯集成电路、集邦科技等知名企业,以及台北科技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台湾中华大学、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研发设计人才。并逐步筹建电子职业教育集团。

  电子职教集团作为自主运营的企业法人,使用各成员单位师资、设备、资金、场地等资源,师资队伍由高校专业师资、企业技术专家师资等组成,依托厦门理工学院校区和教学科研设备开展学历教育,在主要企业设立定点单位开展专业培训。收入来源为受训企业或学员付费、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成果付费,学历教育纳入厦门理工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学历人才受益企业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

  为此,建议:

  (一)成立职教集团筹建领导小组

  建议将职教集团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推进的工作。成立职教集团筹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市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可先行在光电、微电子行业开展职教集团组建工作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扩大厦门市重要的产业行业。

  (二)制定相应政策支持职教集团建设

  在税收、土地、办学场所、办学经费投入、招生计划、校企互派互聘师资等方面出台扶持性政策,吸引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绩效拨款机制或者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服务机制。

  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基金,探索设立职业教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在光电、微电子等重大产业建设项目中,支持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在关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产业部门,规划建立一批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创新平台。

  (三)支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支持建设运行成效明显的职教集团创建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标准,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将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发布年度质量发展报告,积极宣传成绩突出的优秀案例。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