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1 18:2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83658

  厦湖府办函〔2015〕89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宏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紧解决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审批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审批属历史遗留问题,我区已多次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市规划委、市土房局等部门研究商讨解决方案。2015年2月15日,裴金佳市长要求湖里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委、市土房局配合,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研究解决该问题。3月中旬,市政府林澎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议,同意由市规划委、市土房局按照解决历史问题的办法,在社区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指标限额内,结合片区规划的情况,延续原项目名称、按政策规定进行用地审核。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协调推动,争取早日获得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办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枫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 :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