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函〔2015〕89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宏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紧解决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审批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崎中埔干果交易区项目用地审批属历史遗留问题,我区已多次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市规划委、市土房局等部门研究商讨解决方案。2015年2月15日,裴金佳市长要求湖里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委、市土房局配合,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研究解决该问题。3月中旬,市政府林澎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议,同意由市规划委、市土房局按照解决历史问题的办法,在社区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指标限额内,结合片区规划的情况,延续原项目名称、按政策规定进行用地审核。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协调推动,争取早日获得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办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枫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 :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