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资提〔2015〕函字7号
答复类别:B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12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柳春福代表:
《关于在五缘湾湿地公园建百合园打造“幸福蜜码园区”的建议》(第01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及时将您的建议转交五缘湾运营管理单位厦门市路桥五缘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缘湾运营公司)的上级企业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根据路桥集团的回复,路桥集团已完成了五缘湾片区景观、设施提升方案的前期设计工作,正对接湖里区政府,对方案进行完善。其中,五缘湾湿地公园整体提升方案已包含公园的彩化美化。就您提出的在湿地公园种植百合及安置景石的建议,五缘湾运营公司将根据百合生长习性及整体环境效果,在公园提升方案中进行合理考虑。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振斌
联 系 人:林嘉凌
联系电话:0592-5397639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