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发改复函〔2015〕38号
办理结果: B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统一实施龙头山片区改造的建议》(第02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钟庆达代表:
您在厦门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一实施龙头山片区改造的建议》(第021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发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意义,我委对本建议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了调查研究,并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工业厂房、仓储“退二进三”改造工作,近年来以厦府[2012]399号、厦府办[2014]78号等文件相继出台了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政策。其中,龙头山片区改造于2014年底就已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安排,明确火炬集团为改造主体,湖里区负责区内企业清退工作。目前,一是完成了龙头山片区改造产业定位及控规编制中间成果;二是开展调查摸底、交通组织改造等工作;三是做好现有企业外迁服务工作,将企业有序引导到翔安工业园、同安工业园以及2014年设立的安溪工业园;四是先行启动1.89万平方米中转仓库用地首期改造工程,争取年内完成改造工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您提的相关建议非常好,有关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产业导向等建议已在实施方案中体现,并已具体推进。有关利益共享等开发机制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中,我们将在下阶段工作推进中予以重点考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升级和城市发展更新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您到我委检查指导工作!
领导署名:孟 芊
联 系 人:王延龙
联系电话:0592-2896169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19日
抄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