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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1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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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规﹝2015﹞函字96号

  答复类别:B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郑海雷代表:

  《关于合理规划厦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建议》(第03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针对城市规划建设发展情势和污水系统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委依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厦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本岛污水专项规划修编》,于2014年编制完成《厦门市岛外污水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

  2、上述污水规划提出的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已统筹考虑环境治理、污水资源利用、近远期衔接等因素,对原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布局进行优化,并考虑2020年后的远景发展需求。

  3、对于近期未能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我局已开展相关研究并制定相关规定,建议建设分散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达标回用或排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赵燕菁

  联系人:  郑  芸

  联系电话:0592-2232055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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