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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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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建办函〔2015〕92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成就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头台湾街、江头西路、江头北路交通拥堵的建议》(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停车场规划事宜

  我市机动车辆日益增长,交通问题日渐增多,为解决我市停车难、停车乱的交通状况,我市不断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市规划委于2014年5月出台《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划指引》。市建设局、市规划委联合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并已通过专家评审。2012年至今,已建在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共计11个,车位总计约5976个,相继利用15宗储备用地向社会提供临时公共停车位约2100个。目前已有七个项目较为成熟(计划建设车位3128个),可先行启动建设;近两年拟推动本岛公共停车场建设8500个车位,取缔现有临时道路停车泊位数,解决占道停车;中远期规划建设5-10万个停车位,配套实施错时停车等措施,提高车位使用周转率2-3倍,达到15-30万个车位使用规模。

  二、关于停车资源共享事宜。

  为进一步解决夜间停车难问题,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出限时停车措施,夜间划设临时停车泊位供市民免费停放,白天恢复道路正常车辆通行功能,把有限道路资源错时开放,合理利用。

  三、关于规范和加强停车管理事宜

  (一)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及时出台相关规定,组织修订《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服务,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停车场,并统一规范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格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对各类违规停车行为加强执法,促使市民进一步增强规范停车意识。

  (二)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区做好道路停车收费,思明区由所属街道进行收费服务,湖里区由一家国企进行收费服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监管。关于路外违法停车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违法停车管理和执法。我局协调市公交集团依托保安公司的交通施救职责,组建拖车公司,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违法查处及交通施救工作。

  (三)关于公共停车场管理事宜。重点培育国有专业管理团队,对公共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运营,确保公共停车场的有效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提出“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的指示精神,以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提出的检查意见,下一步我局要修订完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制定配套的制度措施,促进已确定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启动,建立公共停车场项目的生成机制。研究细化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停车差别收费的办法。加强各部门联动合作和管理力度,规范道路停车设施管理,强化机动车停车需求控制管理,提升全市停车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僵尸车”的清理力度,提高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感谢您的建议。期盼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反馈。

  领导签名:许勇铁

  联 系 人:吴界牧    

  联系电话:0592-2270293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6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1份),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1份)。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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