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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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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教建议〔2015〕函字4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静代表:

  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建议《关于完善来厦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机制的建议》(第37号)收悉,我们认为这个建议提得很好,一些好的意见已吸收进有关政策中,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去年,我市首次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由于积分入学政策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没有现成适合各区实际的经验可以借鉴,实施过程中确实在暂住时间的认定、社保缴交年限的计算等方面还不够完善。

  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市、区两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社保、经信、地税、计生等部门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对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在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推进各区结合本区区情,在暂住时间认定、社保缴交年限计算等方面适当采取一些灵活措施。如去年,有些人因在厦门购置了房产,而没有再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有些人因换工作等原因社会保险缴交的时间中断较长,失去了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今年有的区从实际出发,允许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对近三年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两年以上(含两年)视同符合参加积分入学的社保要求。

  此外,今年对购置房产达到落户条件,但暂时还没有办理户籍的随迁子女,允许按照视同本市户籍学生由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积分入学报名系统

  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工作,今年,我局已联合市经济与信息化局,依托“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开发“积分入学在线申请服务系统”,建立全市进城务工人员暂住、缴交社保、计生、购置房产等信息共享平台。申请人只要通过实名认证方式登录该网站,在线提交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服务系统便根据积分计算体系,自动计算出申请人的积分。申请人可在线查询资格审核信息和入学积分明细,并进行入学志愿填报。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姜金灿 

  联系电话:2135550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5月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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