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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0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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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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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思政办函〔2015〕103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进一步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我区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共同参与,努力把我区建设成道路干净整洁、市容环境优美、社会风尚良好的文明城区,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更上新台阶。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城管办、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局、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处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思明区“门前三包”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工作。

  二、完善管理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设立示范道路。各街道设立辖区“门前三包”示范路,组织人员对沿街店家和物业单位红线范围进行确认,明确责任范围,对“门前三包”责任牌和责任书逐个排查,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加强宣传。由属地街道、社区负责,利用上门签订责任书的时机对商家业主进行面对面宣教。通过车载广播进行流动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短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目前,执法人员配合街道、社区向沿街责任单位、商户印发《致经营店家的一封信》近5万份,更换“门前三包”责任牌1万余块,重新签订责任书2万余份。三是加强巡查。由街道、社区组织网格员、文明宣导员定期到沿街一线对“门前三包”不落实现象进行巡查、劝导、纠正,并督促整改。结合市、区市容考评和市容专项整治,对“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纠正跨门店经营、占道经营,门前堆积垃圾杂物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等行为。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奖惩制度

  一是建立监督查处制度。由街道牵头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者通报执法中队立案查处。2014年12月至今,全区共立案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52件。二是加大考评力度。2015年市容考评工作专门增加“门前三包”专项考评项目,每季度由城管办对各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评。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区城管办每月对各街道的市容考评中。三是落实奖惩制度。责任单位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责令改正,并由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罚款。责任单位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给予适当奖励。

  四、积极探索模式,推进示范先行

  在“门前三包”工作落实过程中,总结先进街道经验树立典型,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各街道对鼓浪屿龙头路、中华思明南路“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示范路进行观摩,提高各街道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规范垃圾收集工作,试点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和“垃圾不落地”政策,引导市民群众落实“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目前曾厝垵文创村正在开展“上门收垃圾”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此函。

  领导署名:尤小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联系人:杨佳  联系电话:1885051682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湖府办函〔2015〕93号

  答复类别:A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办理情况

  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厦门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上门收垃圾”制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传,明确责任分工。各街道办、各社区创新形式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洁净家园、你我参与”、“拒绝不文明,垃圾不落地”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的新局面。各街道办、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合力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街道办作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主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具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界定、责任书的签订、责任牌的悬挂、检查责任书履行情况及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区城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监管考核及执法,督促各街道办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施上门服务。一是各街道办组织辖区沿街店面(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尽可能做到应签尽签,不遗漏;二是责任书签订之后,在责任单位临街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公开责任单位、责任人、三包范围及内容,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情况台账管理,及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变更情况进行登记、补签及责任牌更换;四是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对住家及沿街店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小区沿街店面由物业负责上门收垃圾,其他沿街店面由所在社区或环卫处负责。环卫作业人员定时、定点对垃圾进行收集,做到每日早晚各收集一次,并运送到区环卫处指定的清洁楼或垃圾转运点。

  (三)加强巡查执法,保障工作成效。一是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不履行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劝导教育、督促整改;二是行政执法中队及社区综治协管员依法敦促“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履职尽责,规范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三是区城管办将辖区各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依据;四是区环卫处依托全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平台,将街道“门前三包”纳入日常巡查监督及行业指导范围,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及“上门收垃圾”制度工作的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长效管理机制。在今后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研究解决“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是开展示范街创建活动。今年我区将在商业街或示范街推广定时定点上门收垃圾制度,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落实“上门收垃圾”制度。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以发动群众、齐抓共管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门前三包” 责任制、“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知晓率,与店家建立良好互动管理,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文明卫生意识,进一步规范按时按点倾倒垃圾行为,使“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枫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 :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A)

  尊敬的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区认真对待、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目前,集美区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并制作责任牌上墙公示,实现城区全面覆盖。

  二、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

  目前,集美区城区上门收垃圾已实现全覆盖,并在2013年底开始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延伸推进。至今,以下村改居社区和农村已开展上门收垃圾工作:集美街道全部社区;侨英街道孙厝社区、浒井社区、凤林社区;杏滨街道前场社区、锦园社区、西滨社区;杏林街道高浦社区、杏林社区、内林社区、西亭社区;灌口镇第一社区、第二社区、黄庄社区、上头亭社区、田头村;后溪镇新村社区、仑上村、黄地村。下半年,将继续向灌口镇、后溪镇的所有农村推行上门收集垃圾工作。

  三、落实长效管理

  一是加强巡查管理。我区各街道已制定巡查制度,考评组定期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区城管办及区市容考评委将“门前三包”纳入日常考评范围,每月对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在《城管简报》中公布考评成绩,并做好年底考核评比工作,兑现奖惩。

  二是开展联合整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下属各执法中队、镇街综治协管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规范单位或个人的环境卫生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乱丢垃圾、乱倒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强化监管。 

  三是开展“道路整治提升百日行动”。从2014年10月份开始,我区对19条路开展“道路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加大“门前三包”管理力度,纠正占道经营4531起;强化沿街绿化提升,共提升城区绿化面积3.97万平方米;加强违章搭盖拆除力度,累计拆除违章搭盖59处,拆除不规范广告、横幅2213处,进一步提升辖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欢迎您随时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落实。

  领导署名:孙加庆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联系人:陈卫平 , 联系电话:62237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B)

  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收悉,现将我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全面、具体地指出了我市、区、镇(街)主干道两侧店家占道经营、随意投放垃圾等普遍存在问题。目前,我区采取的是由镇村负责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清洁楼、垃圾转运点等垃圾中转设施,再由区级环卫部门负责将全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厦门东部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的模式。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考核,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我区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城区范围内基本做到“六个看不见”,即看不见垃圾、渣土、乱贴乱画、占道经营、乱停乱靠、乱搭乱建等现象。

  二、“门前三包”的主要任务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垃圾、痰迹、口香糖等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和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行为。

  保持责任范围内的地面无痰迹、口香糖等污垢,无废弃物堆积、无污水溢流、无蚊蝇孳生地、无卫生死角;路面、台阶、路沿、路肩、水沟、沟井口和花坛、树穴、绿地及遮阳棚顶部整洁干净;自备足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并放置于适当位置。

  (二)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及时制止和清理乱张贴广告标语、乱写乱画、乱悬挂物品、晾晒衣物现象;制止和劝阻乱堆放废弃物、乱竖杆牌、车辆随意停放、流动商贩乱摆摊设点和违章搭建、挖破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等问题。

  维持责任范围内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阳台等整洁美观、无污迹,商业橱窗摆设整齐,门牌号、门前广告招牌、夜景灯光、遮阳(雨)棚、空调室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随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招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户外无水龙头和水池;无擅自修筑的连街斜道、无乱摆摊设点、跨店及超过核定面积占道经营问题;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堆放、乱挖占、乱搭建、乱竖杆牌、乱停放车辆等影响市容观瞻和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三)包绿化: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生长良好,环境优美。及时制止和劝阻践踏草坪、攀折树木、刻划树木、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

  维护责任范围内的绿化设施完好、无损坏;无擅自占用绿地的行为;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人为损坏等现象。.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门前无暴露垃圾,不乱倒污水、渣土,店牌无污损,无乱张乱贴(无“牛皮癣”广告、无乱涂写)。

  三、主要措施

  (一)路段实行责任制

  实行部门负责、分路段划分责任的办法,定路段、定责任、定部门、定人员,形成城市管理合力。按要求配好“门前三包”管理人员,并督促城管执法队员、市容环境监督员、环卫清扫保洁员、临街单位(经营户)门责值班员每日进行走访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联动工作机制

  1.管理为核心。组织社区居委会对各临街单位(经营户)进行责任告知,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市容环境监督员、环卫清扫保洁员、临街单位(经营户)门责值班员每日进行走访巡查,采取多种方式调动市民参与积极性,提高临街单位(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自觉性。

  2.自律为关键。督促各临街单位(经营户)积极做到“三个有”:即有保洁制度(每天做好清洁工作、每周至少搞一次大扫除);有保洁人员(明确自有保洁队伍和人员或委托专门保洁队伍或人员);有密闭垃圾容器和保洁工具(置于店内出入口位置)。

  3.作业为基础。区环卫部门24小时对人行道进行保洁,确保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做到路面干净、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每天9:30~11:00、14:00~15:30定时上门收集垃圾。

  4.执法为保障。区执法部门主动做好违规行为的处理工作。各临街单位(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由区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知晓率,与店家建立良好互动管理,引导居民不断提高文明卫生意识,使“门前三包”责任制能够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我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感谢代表们对提高我区北部生态区村民收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雅宁

  联系人:陈清太

  联系电话:7558190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

  厦翔政函〔2015〕142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美丽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把市容市貌管理作为日常工作重点,严管店户占道经营,严禁堆放作业,督促店户垃圾袋装化,对行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制止绿化破坏行为,对有明显证据的绿化违章立案查处,市容环卫工作得到加强,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机制,强化落实措施,为创建“美丽厦门,典范翔安”多做贡献。

  一是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建设制度。以《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区市容文明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为依据,制订门前三包相关制度,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等作用,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严格管理奖惩。

  二是进一步加大“门前三包”管理力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制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已取得文明单位资格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资格;未取得文明单位资格的,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凡不承担“门前三包”任务的经营户不得参优评优。严重违反规定的,由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门前三包”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工作不力、配合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宣传教育。深化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大“门前三包”宣传力度,采取走访、座谈、讨论、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加强与责任主体的沟通,让其明白“门前三包”是包好自家门前,直接最终受益的是自己,积极唤起他们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周桂良

  联 系 人:戴运动

  联系电话:0592-7887360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0日

  厦海政函〔2015〕147号

  办理结果:B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杨美丽代表:

  《建议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上门收垃圾”制度》(第050号)收悉。我区作为分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已明确街道办事处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沿街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并由社区进行日常管理。

  根据您的建议和全市城市洁净工程要求,我区将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列入本年度市容环卫工作重点。一是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责任。二是建立示范项目,就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措施、定时定点收集沿街店面生活垃圾、营造文明环境氛围、依托“大城管”理念和数字化城管系统落实联合监管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之中。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伟平

  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592-608910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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