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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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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市政园林〔2015〕函字71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政府应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推广工作》(第052号)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您提出的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靠环卫部门在做,势单力薄,没有配套的法规、政策支持及执法监督部门的共同联动,造成无法深入持久地开展,或者有开展但做不到位等问题,我们深感认同。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人行动的机制,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推动。

  二、2014年,我们指导思明区在瑞景、湖里区在康乐、海沧区在兴旺各开展了一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通过一年的试点,我们在垃圾分类的组织、宣传、保障、技术路线方面摸索了一些经验和路子。目前,我们正根据试点情况,广泛借鉴国内其它地区组织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按照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制定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组织结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分类投放及收运模式、组织形式(政府组织或市场运作)、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立法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以及各项保障(包括资金、制度机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待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我们将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您的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健全机制(构)、加大重视程度、健全政策法规、出台资金保障政策、政府带头表率、多部门共同参与配合、解决垃圾分类配套硬件设施问题、加强对垃圾工作知识的普及、将垃圾分类列入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等10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已在我们制定的《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体现。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吴明哲

  联 系 人:连圳伟

  联系电话:0592-5181802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5年6月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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