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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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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农函〔2015〕31号

  答复类别:B

  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水源代表:

  《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建议》(第07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2013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出鼓励发展农户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扶持,适度规模的农户家庭农场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发展活力,逐渐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现阶段,我市的农户家庭农场才刚刚起步,受制约的因素还较多,您和吴国裕代表在提案中全面分析了农户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借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引导农户家庭农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关于农户家庭农场的工商注册问题,《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明确提出,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鉴于农户家庭农场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们认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尤为重要,因此,我局在农户家庭农场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引导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获得市场法人地位,促其健康发展。截止2015年4月14日止,全市在工商注册登记已设立了109户家庭农场,主要以蔬菜、水果种植为主。

  二、出台政策扶持促进农户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为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我局与市财政局已于3月20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八条措施》(厦农〔2015〕31号),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加快制定中。从“扶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高校毕业生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开展农(渔)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农业‘五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支持农(渔)产品保鲜、运销和加工等设施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市场营销”、“依托网络媒体搭建电商平台”、“支持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加快培育,且优先扶持农户家庭农场,特别是提出“获得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并优先安排财政及农业主管部门扶持的涉农项目”等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落实八条措施,配套出台农户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管理办法,围绕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和扶持一批有适度生产经营规模、有良好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有优质安全产品、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农户家庭农场。此外,我局还积极主动与厦门市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金融机构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调研,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制定专门的金融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家庭农场纳入金融信贷支持范围,通过联合授信、创新专项金融产品等方式,给予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

  三、规范土地流转提升农户家庭农场发展空间

  (一)落实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我市于2010年5月12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厦府办〔2010〕109号),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因此,落实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流转合同,促进我市农户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将成为下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的重点。

  (二)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依照《厦门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厦府办〔2014〕156号)的要求,力争此项工作“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五年基本完成”,今年的工作重点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为开展土地流转提供重要依据。

  (三)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对农户流转土地给予奖补,促进农户自愿、有序、有偿流转。

  (四)积极推动涉农镇(街)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在各涉及土地流转的镇(街)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地力等级以及流转双方提出的流转意向,以利于农民大胆流转,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走向信息透明化、合同规范化。同时,做好流转基础性工作。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已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镇(街)开展基础数据和流转信息的收集与录入工作,规范流转合同,强化流转合同签订、备案,切实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吕参军

  联 系 人:邱宏东

  联系电话:2057852,15305920988

  厦门市农业局

  2015年5月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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