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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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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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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农函〔2015〕51号

  答复类别:B

  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丽霜代表:

  《关于围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建议》(第07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在2014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上,市委王蒙徽书记强调:美丽厦门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美丽都市,还要有现代化的美丽乡村。没有农村的美丽,厦门的美丽就是残缺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提案围绕美丽厦门建设这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建设现代化新农村为着力点,从保障民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农业、推行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不同层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我市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和推动作用。

  一、发展都市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是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产业支撑,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通过“多规合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将现代都市农业纳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全市“5+3+10”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加以重点培育。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现代都市农业领导小组,编制《厦门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展线路图和指导手册,梳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一)做优特色农业产业。立足本市资源和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发展优势农业产业。加快园区建设。以厦门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打造百亿农产品(食品)加工产业园区。以福建金草生物集团珍稀中药材种苗组培中心等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省级农民创业园(基地)建设。完善农业设施。建设现代农业设施项目28个、面积6860多亩,累计扶持项目99个、面积23766亩,推动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发展特色农业。全市特色农业总面积约8万亩,蔬菜种植面积万亩以上的镇有6个,千亩以上的专业村40多个,培育了新店胡萝卜、洪塘镇郭山村紫长茄、新圩古宅大蒜、灌口田头槟榔芋、莲花白交祠地瓜、汀溪镇顶村茭白等一批畅销国内外特色产品,形成了白金针菇、金线莲、铁皮石斛等特色农业产业,打造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7个。

  (二)做强高科技种苗业。依托城市科技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高科技种苗业。加强新品种研发。鼓励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研究,提高种子种苗市场竞争力,农友种苗、中厦蔬菜种籽、如意农业高科技公司被评为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扶持种苗繁育。年产蔬菜种苗1亿多株,产品辐射南方各个省市;年产虾苗2000多亿尾,产量占全国对虾苗市场的50%以上。加强种苗推广。建立胡萝卜、花椰菜、紫长茄等蔬菜新品种示范展示基地8个,累计推广种植面积28.5万亩。全市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6%。金线莲、铁皮石斛等珍稀名贵中药材种苗生产、推广水平和规模全省领先。培育产业龙头。涌现出农友种苗、如意情集团、百利种苗等蔬菜种苗企业,金草集团、塔斯曼公司、航空港、牡丹香化、涌泉等花卉、林木(保健药材)种苗企业,国寿、牧兴、麒峰等优良种猪企业。

  (三)做精休闲观光农业。围绕城市发展和市民消费需求,加快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一批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休闲、旅游和观光农业。推动岛外农业公园建设。重点推动大曦山、碧溪、竹坝和香山四大农业公园建设,打造集都市休闲农业、田园风光、美丽乡村等于一体,产业、人文、自然生态与地方特色有机融合的大型“农业公园”。海沧大曦山郊野公园、集美区碧溪农业公园已顺利开园。培育国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新增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乡镇1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个。全市拥有五峰村德安古堡、小嶝休闲渔村等全国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家,妙高山生态农业有等全省休闲农业示范点12个,全省休闲农业示范镇3个。建设美丽田园和休闲乡村。打造中国美丽田园农事景观——同安区五峰村杜鹃花景观,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小嶝村、顶村村。

  (四)深化对台农业合作交流。突出厦门对台区位优势,强化对台合作交流,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引进台湾优良种苗及技术。引进台湾各类蔬菜瓜果新品种200多个进行对比试验。扶持台资农业企业发展。累计引进台湾农业企业160多家,大力扶持农友种苗、国寿种猪、芳都观光果园等台资企业发展。加快厦门海峡农业高新技术园建设。优化提升园区的建设水平,打造国家级“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核心区。加强两岸农业交流。配合开展第六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农业产业对接交流会,组织乡村旅游业者、旅游商品业者到台湾开展两岸乡村旅游交流协作和专业培训,举办台湾休闲农业与创意农业培训班,学习借鉴台湾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先进经验和理念。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完善道路、管沟、挡土墙、篮球场、健身器材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成村内道路43公里、排水管沟30.2公里、挡土墙2.6万立方、路灯980盏、健身器材13套、篮球场17个,累计投入10多亿元对184个行政村(居)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有30多万村民受益,有力地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加快实施移民造福工程。完成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2014年度资金直补对象增减核对和资金发放工作,翔安区琼坑村、同安区三秀山村和溪西村、集美区三兴社区被省政府列为省市库区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单位。大帽山和同安区移民造福工程进展顺利,枋洋水库、莲花水库各项移民工作强力推进。

  (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委托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测算、绘制我市适宜蔬菜基地建设的耕地面积和分布图,推动同安区测土配方施肥整镇整村整建制应用配方肥、作物专用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生态施肥,减少或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养殖。制定《厦门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厦府办〔2014〕180号),配套出台《厦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进一步推动生猪规模养殖转型升级和污染防治。基本完成全市生猪养殖污染基础调查工作,着手编制我市畜禽养殖空间布局规划与污染防治规划。保留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生态型“零排放”生猪规模养殖场67家,支持翔安区英华林畜禽专业合作社、乐森生态有限公司2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现代智能化微生物发酵床大栏养殖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健康清洁养殖生产模式。

  (三)推进小流域整治。加强农村水资源管理和小流域治理,开展过芸溪流域、后溪流域(许溪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三年整治试点工作,通过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和控源、节能、减排等各种有效措施,减少溪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农业生产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四)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宜居环境建设。从2012年起,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开展15个农村“七好”社区(含10个省宜居新村)的创建工作,实施铁路、高速公路和6条重要道路沿线149个自然村(社区)的环境整治。2013年开展10个农村“七好”社区的创建工作,开展14个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点建设。先后推出田头村、山边村等完整社区整治典型。2014年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安排87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20579万元。开展3条总长38公里的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完成投资1.49亿元。培育了海沧区院前社、寨后村西山社、集美区田头村、同安区顶村、白交祠村、溪林村、翔安区云头村、小嶝村等一批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其中西山村、顶村村先后被列为省级示范典型,东孚镇大曦山美丽乡村景观带被省厅列为典型。我市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宜居环境建设等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广大农村的生活、生产环境。

  (五)加大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2007年至2010年,我市共完成12个镇、169个行政村的“家园清洁行动”,加大岛外农村的清洁楼、临时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建设、村庄卫生整治、人力保洁车、垃圾容器、专业垃圾运输车、电瓶清扫车、垃圾斗等9项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或配置力度,期间,我市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农村环卫日常管理的投入,目前,岛外四区的镇、村保洁人员共有3108人,达到了3.7人/千人,超过全省规定的1人/千人的指标要求,全市已建立了“村收集、区(镇)运输、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镇村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三、强化民生保障,着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以“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和外部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增长。

  (一)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和生态休闲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379亿元;建设休闲农业项目120多个,年接待游客383万人次,直接带动劳动就业人数5万多人。重点通过发展休闲农业,推动农业从单一的生产功能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多功能拓展,在满足城乡居民走进自然、认识农业、体验农趣、休闲娱乐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如海沧区通过“大曦山郊野公园”规划建设,带动院前社“城市菜地”发展,种植收益从每亩3万元增加到8万元,周边菜地租金从每亩800元提高到5000元。全市农民经营性收入3802元,比增7.7 %,占总收入的23.4 %。

  (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为重点,实施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差额补助,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4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271人,给予17923名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就业社会保险补贴7323万元,给予招收9.66万名农村劳动力的7229家企业社保补差22720万元,对实现在本市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属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月200元以上就业补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2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11051元,比增11.9 %,占总收入的68%,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三)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项目。扶持湖里区枋湖社区、后浦社区发展中心、马垄社区等集体股份化项目建设,带动投资4.6亿元,受益村民1.2万人;集美区试点“整体挂牌出让,适当保留部分面积归村集体所有”、“政府建设补助,集体回购受益”等股份化项目建设新模式,全区建成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0个,已收益项目23个,年收益5808万元,入股村民年分红1000元以上。全市共有58个农村社区,建有近220万平方米现代物业项目,20多万名农民从中受益,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下达良种补贴、水果高接换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渔船燃油补贴等惠农资金4500多万元。继续实施水稻种植保险和蔬菜保险试点工作,给予海上生产渔民人生保险补助。落实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的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已有11.27万名被征地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其中9.72万人办理退养手续,月均退养金达到1162元。2013年底前办理退养手续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82元。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786元,比增10.8 %,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农村

  针对我市农户、土地相对分散问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和基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八条措施》(厦农〔2015〕31号),加快推动发展。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厦门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管理办法》,评选出9家市级规范社和3家示范社,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总数达1705家,有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16家。注册资金37亿元,拥有成员3.6万人。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引导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全市现有家庭农场71家,注册资金6121万元。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新评出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41家,实现总产值379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6家。总产值超10亿元的有7家、20-30亿元的有2家、30-40亿元的有2家、超100亿元的有1家。鼓励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创业。全市现有30多名大学生在农业领域自主创业,成立专业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5家,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4亿元,成为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推动农业经营规模化、现代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建立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同安区五显镇、翔安区内厝镇、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和双岭村、海沧区海沧街道古楼农场和东孚镇过坂社区,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试点镇、村,正式启动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搭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各区所有涉农镇(街)建设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流转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耕地约12万亩,耕地流转率达38%(全国28.8%、全省27.6%),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得到明显提升。

  (三)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组织各级农业技术员、农民参加全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学习科学种养、防灾减灾等知识,累计参加人数15238人次。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养的方式选送108名农民学员参加大专学历教育,集中学习期间免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举办农业技术培训127场、受训农民6342人,组织农技人员下乡指导764次、受益农民2669人,帮助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48万元、创收285万元。加快推进同安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

  认真借鉴提案建议,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15〕)6号)工作部署,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重点抓好高科技种苗业、设施农业、生态养殖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落实《厦门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加快海峡农业高新技术园建设,提升水平,打造现代农业示范窗口。

  (二)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是以产业促增收。推广家庭农场、“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带领农民一起增收致富。鼓励自主创业,扶持发展“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二是以就业促增收。以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为重点,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以资产促增收。落实农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强化市、区财政资金扶持,引导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入股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化项目,争取每个被征地村和退养渔村有一个以上集体股份合作项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城乡统筹,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继续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老区山区提升完善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继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计划开展59个村和4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包括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重点整治村21个、一般整治村26个,岛外四区各一条美丽乡村景观带等。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动海沧区“大曦山郊野公园”、集美区“碧溪农业公园”等项目建设,发展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在保留田园风光同时,推进城市文明,让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

  (四)强化信息融合,加快建设电子商务新农村。以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为载体,继续提升我市宽带网络的覆盖率,同时通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农业企业重视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提升农业产业的创新能力。推广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实施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完善12316信息服务系统,推动信息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延伸。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网站或开网店,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同时,将信息化建设、使用等有关内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民技术指导的范围,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

  (五)深化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继续探索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和生产方式,通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各种经济组织,把分散土地和农民组织起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与“百姓富、生态美丽”有机统一。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友福

  联 系 人:王进峰

  联系电话:2892250

  厦门市农业局

  2015年6月1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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