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09:5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84094

  厦民函〔2015〕8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辉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探索厦门特色社会治理模式加快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

  您们所提的值得学习借鉴的国内外社区治理模式,我们很受启发。诚如您们所提的政社关系不清、行政化倾向较重、居民素质有待于提高、自我管理意识淡薄、台胞参与问题的法律障碍等等问题,在我市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您们就探索创新厦门特色社会治理模式的建议非常中肯,具有较强针对性。针对您们的建议,我们会同各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就深入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探索厦门特色社会治理模式加快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探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理顺政社关系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迎接民政部对我市“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为动力,结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新增工作有成果、重点工作有推进、亮点工作有拓展、难点工作有突破”的总体思路,紧扣“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主题,创新社区治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特色,推进改革试点,推动“实验区”向“示范区”过渡。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2015年工作方案》部署任务,配合市编办等部门,在完成全市村居组织清理挂牌基础上,年内理出社区依法自治、依法协助基层政府、自治居民监督政府的职能清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探索改革社区工作站体制,强化村居自治和服务功能。配合推进街道、社区职能转变,进一步下放服务管理资源和权力。同时,加大持续投入力度;试点示范引领,推动实验创新;不断总结提升,务求惠民实效。

  二、夯实社区基础,整合各方资源

  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用2—3时间完成49个城市社区综合用房和剩余80多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行集中办公;落实社区设施配套,实现城乡社区文体活动等服务设施达标。在网格化平台建设方面,继续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完成网格化平台升级改造,镇(街)层面网格化平台全面实现规范化运行。配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社区服务“云平台”,实现民生和社区事务“一网式服务”,力争全市每个街(镇)建成3—5个“智慧社区”,整合各部门服务管理职能,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在同驻共建方面,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新“三位一体”(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社区工作机制。发挥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社区社会力量参与同驻共建机制,指导各区选取1—2个镇(街)探索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评价体系。在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完成全市新一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织全面培训,并储备一批村居干部后备人选。引进专业力量组建智囊团,开展校地院社多方合作,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培养共同缔造骨干和带头人。

  三、培育社会组织,强化能力建设 

  开展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改革创新登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负责相结合的混合型登记制度。适当放宽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厦门市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平台。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升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定期编制和公布社会组织目录,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培育孵化社会组织。推进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建立枢纽式服务管理模式。挑选一批社会组织入驻“厦门海峡两岸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今年争取上报厦门两岸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立项,入驻孵化30个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台湾社团在厦代表机构等。推动各区至少建立一个社会组织孵化园区,逐步构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与服务体系。

  四、发挥社工优势,强化专业支撑

  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着重抓好8个市级购买试点项目的监督评估。引导民办社工机构以项目化形式深入社区开展社工服务。配合做好2015年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推动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册登记、服务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薪酬体系。加强社区社工专业岗位开发,推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会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总结志愿服务记录试点经验,协同开展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推广“社工+志工”服务模式。

  五、创新“三社”工作,推进“三社联动”

  针对老龄人、残疾人、单亲家庭、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在康复、心理咨询、家政、照护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以项目化形式,探索推动“三社联动”机制,取得实际效果。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和激励保障机制;组建专业社区志愿者队伍,重点提供面向各类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服务,完善社区志愿者者服务制度。大力推行专业社工带志工做法,推广海沧区长庚医院“台胞+社工+志工”的做法,参与社区服务。每个区要确定1个村居作为试点,同安区、翔安区要侧重选取“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作为试点。

  六、推进依法治理,促进村居自治

  结合新一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完善社区民主制度。创新村居民自治形式。配合厘清政社职能关系,落实社区准入制度,巩固减负效果。培养村居民民主意识和参与精神。继续做好《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条例》起草工作,与厦大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研究提炼同安区溪林村“微法典”“软治理”经验,在全市推广。完善和修订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等,加强村居务监督,推广“低保民主评议”、“社区事务听评会”等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合理调整和设置自治单元,探索多层级、多类型的自治模式。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促进和规范他们参与社区治理,探索聘任台港澳同胞、境外人士担任社区居委会助理,探索创新台胞参与社区治理模式。鼓励成立社区发展基金、社区发展理事会等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全面构建“一核多元 互动共治”社区治理格局。

  七、树立为民宗旨,完善社区服务

  落实社区服务业基础设施配套及其标准,合理布局社区服务网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我市养老专项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市慈善总会爱鹭老年养护中心、市爱心护理院扩建和市社会福利中心松柏医院改扩建等项目的协调、指导和工程建设工作。实施养老信息惠民行动,探索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街镇设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争取完成30个“农村幸福院”和6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殡葬惠民政策,完善殡葬惠民设施,建立殡仪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配合做好社区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青少年成长、社区矫治等服务事项。拓展社区服务对象范围,借助社区网格化平台和“三社联动”机制,为台胞、外籍人士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各种个性化公共服务,打造共有家园。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八、打造社区品牌,突出厦门特色。

  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一居一品、一村一策”思路,继续培育厦门社区创新品牌,推进社区治理差异化发展,加大典型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典范社区(村)、良好社区(村)、基础社区(村)三类社区的评选,采取挂钩结对、政策倾斜、项目带动、内引外联等办法,加强示范典型培育力度。总结提炼海虹社区、兴旺社区、院前社、蔡塘社区、溪林村、金尚社区等80多个典范社区(村)的经验做法。指导思明区中华街道、滨海街道和海沧区新阳街道试点街道改革向纵深推进,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尽快初步实现了从社区治理到城市治理、从城市社区建设到加快城乡一体、从美好环境整治到体制机制改革的转变。根据城市新社区、城市老旧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小区、“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等五个类型社区的不同特点,实施“一村一品”、“一居一策”的规划,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差异发展,有序推进,解决社区资源不均衡、社区转型同质化等问题。同时,鼓励村(居)民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以曾厝垵社区、蔡塘社区、海发社区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村改居”社区,通过挖掘社区资源和特色,走出了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的社区发展新路子。鼓励能者率先创新。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探索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健全完善“以奖代补”机制,规范实施范围和申报审批流程,统筹市直各部门力量,把各种专项资金与“以奖代补”和共同缔造行动有机结合。凸显我市社区对台交流特色。大力推进台胞融入社区,积极引导台湾同胞参与社区社会事务的管理,支持鼓励长期居住在社区的台胞积极参与社区事务,聘请台胞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探索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经验;持续推进两岸社区交流合作,做好“第二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各项筹备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赴台专题培训工作,深化两岸社区交流,拓展合作领域,取得惠及两岸同胞实效。同时向北上广等国内发达地区学习;加强与韩国、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在社区治理领域的经验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国特色、厦门特点的社区治理模式。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我市创新经验,上半年,协助办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推进会”、民政部、厦门市“关于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联合子课题结题评审会、“第二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金门•厦门第五届社会工作交流会”、“全市社区建设暨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海峡两岸婚恋旅游文化节”等高端会议。结合迎接民政部对海沧“实验区”的结项验收和对我市的中期评估工作,采取“解剖麻雀”、以案说事、专家点评、“集中会诊”等方法,通过与厦大、中科院、全国台联、中央编译局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培训师、规划师等专业团队,提炼宣传创新经验,推动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有机衔接,实现方法效果“同频共振”。

  谢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刘 平

  联系人:  岳世洲

  联系电话:0592—2892066

  厦门市民政局

  2015年3月1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