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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设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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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港〔2015〕函119号

  办理结果:B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设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程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海沧7#散杂货运码头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海沧7#、8#泊位散货码头粉尘污染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赴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粉尘污染等问题。协调港务控股集团认真履行国企的社会责任,要求石湖山码头公司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环保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控制扬尘污染,保护群众健康,维持社会稳定。

  二、海沧7#、8#泊位散货码头现由港务控股集团下属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主要经营煤炭等散杂货物。在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该码头近几年加大环保资金投入,逐步落实粉尘污染控制各项措施,主要包括:

  1.建成两套高压喷雾系统对道路和装车现场进行压尘;同时增配两台洒水消防两用车辆,用于整个港区道路和堆场的喷洒。两车交替循环喷洒,实行3班倒,保证每天24小时根据需要对港区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喷洒。

  2.采购两部美国山猫清扫车,用于清扫港区装卸作业区、后方堆场、道路及车辆撒漏;改装三台装载机作为大型清扫车,用于堆场及码头前沿路面的清扫。

  3.在港区F场临时堆场增设防尘网,1#门岗至8#泊位新增7m高防尘围网;堆场三面均设计10m宽的绿化带,种植能吸附粉尘的草木。

  4.在场区码头前沿3台40吨门机上新增3台60米风送式远程喷雾机。该喷雾设备通过特制的高压雾化系统和双管环形喷圈,将常态的水雾化成50um~200um的水雾颗粒,喷洒均匀,水雾均匀喷洒至物料表层或对空中扬尘进行扑捉、聚合、沉降。码头靠船装卸作业时:每小时启动一次,每次喷洒15分钟。当作业轻质煤炭时视粉尘扬尘状况可持续开启喷雾系统。

  5.采购法国巴斯夫公司出产的抑尘剂,对港区道路和煤炭表面进行化学固化抑尘,减少扬尘。

  三、海沧港区作为建设海西自贸区及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海沧7#、8#泊位散货码头外,还有大量的化工集中区及液体化工泊位,从产业布局的角度出发,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快后井村等港区周边居民设施的搬迁进度。

  四、根据海沧港区集装箱核心区的功能定义,我局一方面将督促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增配必须的喷淋、冲洗、机扫等设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履行承诺的各项环保义务;另一方面将与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对7#、8#泊位的现有规划及功能进行调整的可行性,从根本上解决7#、8#泊位粉尘污染和群众强烈投诉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海沧大气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建宁

  联系人:黄河滨

  联系电话:0592-3525059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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